[新聞] 司法變革 被告聲押 嚴禁深夜訊問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1-20 09:16:06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司法變革 被告聲押 嚴禁深夜訊問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1月20日 04:10 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案,檢方聲押後法官漏夜審訊,直到凌晨才裁定羈押,這
樣漫長過程經常讓檢方、律師及被告人仰馬翻。為免疲勞訊問,司法院昨通過刑事訴訟法
修法,嚴禁法官晚上11點後開審羈押庭,進行「深夜訊問」,並將開放偵查中羈押案件被
告及律師閱卷權。
據了解,法務部對於司法院修法方向「大有意見」,包括重大犯罪嫌疑人聲押,法官深夜
不開庭,難道要先放人回家嗎?聲押開放閱卷恐有讓偵查機密外洩。
由於司法院通過的修法,須經行政院會銜後才能送交立法院,問題此次司法院版本,法務
部代表先前數度與會時,均表達不贊同,能否通過修法仍有變數。法界表示,實務上確有
許多細節;女法警更叫屈,指執勤法警不辛苦嗎?夜間不訊問是要顧到天亮嗎?
此次修法主要是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3年前因雙子星案被控收賄遭聲押,她要閱卷遭駁後
聲請釋憲;去年4月,大法官會議作成737號解釋,認定現行法律沒有讓偵查中的犯罪嫌疑
人及律師,獲知聲押理由的具體內容及證據,違反憲法規定,應在1年內修法,逾期失效
,以落實保障人權及訴訟權。
另林益世索賄、趙藤雄行賄葉世文等案,都因為卷證資料龐雜,檢方聲押後,法官閱卷完
再開庭訊問被告,往往都要到午夜後才有裁定結果,檢警固然禁夜間訊問,但法官難道就
可以在深夜,對於偵查中被告進行訊問?這樣的方式遭質疑違反人權,也對被告不利,更
有疲勞訊問之虞。
司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採折衷式的強制辯護
制度,被告及律師同時享有適當的資訊獲取權,但為維護偵查不公開原則,律師檢閱、抄
錄或攝影所持有或獲知之資料,不得公開、揭露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對偵查中聲押訊問,司法院也修正規定,檢察官的羈押聲請書應記載法定事項並備具繕本
,由法院將繕本交付被告及辯護人,同時法院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嚴格禁止深夜訊問,以
保障人權。
(中國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bLzTIm
5.備註:
如果都把已查、待查資料給犯罪嫌疑人、律師看了,檢察官還怎麼繼續調查?
現在的大法官真是越來越無理解釋阿ˊ_>ˋ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6-01-20 09:16:00
禁深夜爪洨喇糙
作者: NCTULaoer (NCTU小柯比)   2017-01-20 09:17:00
一樓很閒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7-01-20 09:17:00
關到天亮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1-20 09:18:00
大法官又不負責抓人 只要滿足自己懶趴大的正義感就好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1-20 09:18:00
可參考日本作法嗎?讓他在警局或法院「休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1-20 09:19:00
我建議修法禁止夜間服刑 飯人吃完晚餐之後都可以回家隔天早上洞八再回來
作者: pieceiori   2017-01-20 09:19:00
又是給 加害人/罪犯 爽的改革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7-01-20 09:20:00
支持DPP司法改革!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1-20 09:21:00
女法警
作者: tony0501 (tony)   2017-01-20 09:22:00
不爽叫立委修法啦
作者: ccpz (OoOoOo)   2017-01-20 09:23:00
現在羈押也不是為了保全證據, 只是讓大眾爽而已乾脆改成直接羈押到監獄, 未審先判大家(被抓的人以外)都開心
作者: enso (Raven Family)   2017-01-20 09:25:00
因爲發現都會辦到自己人...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01-20 09:37:00
原來犯人也受一例一休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1-20 09:42:00
因為我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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