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洪慈綪涉弊案50萬交保 夫收押禁見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昨天深夜偵辦工程弊案,縣議員洪慈綪丈夫黃志威被裁定收押禁見,洪本人一度傳出被請回,今天上午檢方表示,洪慈綪是以50萬元交保,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屏東檢調去年8月查出琉球鄉境內工程標案疑有業者從事綁標、圍標行為,並有公務員向業者索取金錢賄賂,先後於去年8月中旬、11月初經聲請法院分別羈押業者及琉球鄉長陳隆進等人裁准。
檢調擴大追查,再查出該洪慈綪丈夫黃志威涉嫌就鄉內道路工程標案,向業者索取金錢賄賂,不法所得約300萬元。檢察官經訊問後,昨天以被告黃志威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恐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時諭知洪慈綪以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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