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edomSD (2014逮丸好人好事代表)》之銘言:
之前有法助上來爆料 說判決書都是法助寫的
寫完法官連看都不看 印章直接拿給法助蓋
而且常常看見判決書法條打錯
或是證人或是被告名字錯置 真的很爆笑
一看就是法助亂寫的~
有圖有真相 在網路上很常見
http://imgur.com/4pbRd1h
刑法310打成330 市井小民的成績竟然可受公評?
那法官的成績可不可以受公評?
我猜法匠等一下又會跑來亂護航
說法官打錯字很正常 跟小學生作文寫錯字一樣正常
最好這麽正式的公文書都可以打錯字
銀行會計小姐也打錯字 多一個0 看看是不是很正常
醫生的診斷書也打錯字 看看收縮壓100打成300
這樣正常不正常???
而且開庭的時候 陪席法官直接在睡覺
看不出來哪裡辛苦
每次去政風處檢舉法官開庭睡覺 每次都是查無此事
當我們下面這麽多人都是瞎子???
所以政風處根本沒有屁用 都是在巴結法官
我只有檢舉書記官有成功過而已......
法匠等一下又會跑來亂護航說
「陪席法官只是來湊福祿壽三尊 本來就可以睡覺
他又沒有事做 難道要滑手機嗎?」
法匠每次都亂護航,
連學分班的也自稱法律人跑來護航~
司法官最讓人瞧不起的就是標準不一
還記得亞洲統神事件吧?
統神辱罵id被劉柏駿法官判有罪 不過可以緩刑
反觀有些鄉民的id被辱罵 法官認為罵人的無罪
甚至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了
理由是id只是英文跟數字構成的具有匿名性
雖然該id使用很久使得匿名性降低
但還是要保障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匿名性
自由平等地發表言論 縱然因為網路匿名性
使得網路使用者在推文噓文時言詞尖酸刻薄
還是屬於意見表達的部分
仍然不可以妨害名譽罪名相繩 以免造成寒蟬效應
並非該id使用者認為自身id被辱罵 自認為名譽受損
行為人就構成妨害名譽 本案之告訴人容有誤會
被告應為不起訴處分......
哇靠,見解差有夠多!
統神罵人馬上構成妨害名譽,別人罵人都不起訴
是不是統神沒有黨證才會這樣?
有沒有統神罵人相關的八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