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法律類科有時會出現命題老師的獨門見解。
理由是老師認為這是學說見解,本來就要懂。寫不到老師要的見解還會很低分。
其後越來越多人認為教授為了拓展自己的學術影響力而在國考中考自己學說這是不公平的
要考自己的學說應該在自己研究所考試比較有理由。
(事實上,在法律研究所,因為要請那個學校的老師指導,所以老師可以針對他的見解出題
這理由似是而非,因為老師這麼多,你要請哪位老師指導本就不一定。)
但還是有老師出題考自己的獨門見解,弄到惹出爭議來。
有沒有國考獨門暗器的八卦?
附帶一提,不少法律系教授討厭國考補習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