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D56 (我是FD)
2017-01-21 04:34:18※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新屋這件之前消防役的時候有聽警消學長在說
: 說這件事最根本的問題不是水線有沒有斷水
: 而是消防員根本不應該進入這種火場
現在大家是認為指揮官派人進去有失誤
不過指揮官有說過
派人進去是因為以為有消防的弟兄困在裡面沒出來,所以派人去救
至於為什麼沒人受困還可以以為有弟兄在裡面
還有為什麼身為指揮官卻不知道進去了幾個人
這個當然應該要檢討
但是大家不覺得業者的責任沒被追究很詭異嗎?
我搜尋了保齡球館的消息
只發現了一則舊新聞 http://alturl.com/oqkmb
該保齡球館本身就是超大違建,違法營業20年
而且
老闆以前自己就是義消
你自己是義消,怎麼會無照開這種場館害死消防弟兄?
這根本讓人聯想到海森堡無視連襟在緝毒組工作,照樣賣毒賣超大的故事啊
消權會和家屬要不要思考一下這中間的問題?
希望檢察官起訴消防長官不如請檢察官起訴業者啦!
假如朱立倫有把保齡球館這個超大違建早早拆了
消防員們還會在裡面殉職嗎?
: 裡面 沒有待救者 沒有待救者 沒有待救者
: 很重要 所以要說3次
: 然後裝潢也已經全部都燒爛了
: 你分隊長還是什麼長官派這麼消防員進去
: 是要進去搶救什麼??
: 搶救已經被燒爛的家具裝潢嗎??
: 這種大火 應該就直接在外面射水
: 只要防止延燒到隔壁就算很成功了
: 反正他火已經燒這麼大了
: 等家具裝潢都燒完 沒東西燒 火自然就熄了
: 派人進去幹嘛??
: 而且不只一個警消學長在講...
: 我想了想 邏輯上這樣說起來好像很正確耶...
: 既然裡面的裝潢家具都燒爛了 又沒有待救者... 到底要進去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