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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留酒駕前科!寧罰9萬拒酒測
2017-01-21 12:33聯合晚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逃酒駕刑責,拒絕酒測罰9萬成護身符? 據統計,台北市酒駕拒測案件,去年有1184件,
較前一年788件一口氣增加396件,增加比率達50%,警方推測部分違規駕駛人可能因不願
留下刑事紀錄,利用拒絕酒測規避刑責。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建議,將報請交通部修法提高拒絕接受酒測罰款;另外,拒絕測試累
犯者,罰款應再加重處罰,才能遏止拒測歪風。
執勤員警說,實施酒測攔檢時,大約10件會碰上一件拒絕酒測,駕駛人通常意識清楚,但
表明拒測,願意接受拒測最高罰款9萬元。研判是自認會超過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5毫克,避免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寧可花錢消災。
警方表示,若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25毫克,涉及公共危險刑責,但不會坐牢,例如曾將派
駐新加坡的代表江春男因酒駕遭逮,酒測值為0.27毫克,檢方考量他認罪且無前科,作出
緩起訴處分一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
雖然拒測一律開罰9萬元,比檢察官要求支付公庫換取緩起訴的金額高,但有駕駛人不願
留下刑事紀錄,寧可選擇拒測。警方愛憂心,此風會助長酒駕,讓開名車、超跑的有錢人
更有恃無恐。
面對駕駛人拒絕酒測,警方原本可依準現行犯,實施逮捕同時強制抽血鑑定,血液中酒精
濃度0.05%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但被指恐有違反人權之虞,易引發爭議,員警通常開
罰了事。
不過,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指出,若駕駛人肇事還拒絕酒測,就會遭強制酒測抽
血。另外,執勤的員警審酌相關客觀情事,認為駕駛人已不能安全駕駛,包括帶有酒氣且
無車行不穩、語無倫次、口齒不清或其他異常行為,經報請檢察官並核發鑑定許可書時,
員警可實施逮捕同時強制抽血鑑定。
顏三隆說,駕駛人拒測除了罰9萬元,還會被現場扣車,且會駕照吊銷三年後重考等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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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及105年台北市酒駕違規各類違規案件數資料來源/台北市交通局 製表/楊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