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不喜歡保母哥哥摸我」 他性侵2歲女童3年
王姓大學生就讀高三時,利用母親擔任2歲女童保母,涉嫌趁與女童獨處時,以手指及跳
蛋性侵她25次,長達3年多;台中地方法院昨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1年。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檢警調查,被害女童證稱「不喜歡保母哥哥摸我」、「保
母哥哥跟我說,不可以跟阿姨講,不然他會被罵」。王男坦承犯案,委任律師辯護時,
稱他第一次犯案是當時面臨考大學的沈重壓力,無法宣洩才犯法。法官審酌,被害女童
遭性侵時,正處於2歲至5歲、對性事懵懂無知的年紀,王為滿足性慾性侵女童達25次,
違反被害女童意願,戕害被害人身心發展,重判有期徒刑11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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