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的大坑洞不管軍公教勞,講經營績效、政府最後給付責任,
看來政府就是雙手一攤耍賴了~說到底從當時的制度設計,根本大家都是不足額撥補,
簡單說就是繳太少領太多啦!
這是政府制定政策的責任,只是得利的是部分軍公教勞(得利多少問題)
但現在要改革,解決方案就是要年輕人多繳、少領、延後退,乾五斗笠?
這還不打緊,每5、10年檢討一次,每次檢討就讓更晚一世代多承擔一點,乾五斗笠?
為什麼不回到簡單的思考模式:
基金要永續的存在大家應該要繳多少?(即最適提撥率)
以前繳不夠的,從退休金扣一部分回來嘛
(不是只有領錢的繳不夠喔!雇主、政府繳不夠的也要跟上阿)
已經作古的追不到錢的怎麼辦? 制定政策的錯憑什麼讓下一代負擔?
就算要負擔,政府你也要一起商量怎麼負擔,設定讓幾十年的後代子孫一起把洞補回來
而不是從不說明改革後在職、後代現在繳的錢是在填坑還是在存自己退休金
把所有責任都給後代滾動式檢討來分擔
目前軍公教看到有人提出此補繳的構想,
林萬億之前在節目上回應的是:
"補繳的問題很複雜,政府用的方法更聰明,把18%改革的錢回流到基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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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就解決了過去不足額撥補的問題,那就從現在開始足額撥補
幹嘛多繳、少領、延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