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興致不錯
前面發的文意猶未盡
總感覺說的不夠生動
工信部管的是經營isp的商家
他規定網路運營商不允許經營提供境外連接的vpn
管的是經營機構 而不是使用的終端用戶
能約束公民的祇有法律 而不是工信部
我是舉個例子
就拿臺灣來說
不允許拍a片 但是民眾觀看a片並不犯法
臺灣的法律只可以管到經營拍攝a片的人 沒法管到觀看的人
大陸的vpn也是一樣的道理 衹能管到經營的人 使用人是不犯法的
接前面的例子
日本人會不會跳出來笑話臺灣
你們太弱了 連拍a片的自由都沒有 衹能看別人拍的a片
今天某些臺灣人就是用同樣的思維方式,在笑大陸人
如果鄉民們覺得日本網友的邏輯能成立
那麼這些臺灣人自認為的觀點就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