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rk0816 (阿杯)》之銘言:
: 其實我有看整個新聞。
: 基本上,國泰世華卡部犯了一個稽核上難以彌補的錯誤。
: 才想死皮賴臉的向客戶求償。
: 就是,額度15萬。怎麼允許300萬的刷卡?
: 他們不覺得有爭議嗎?
: 他們沒有稽核的情況下,又將300萬支付出去。
: 他們已經損失三百萬。又不甘心。
: 當然找卡主要。
: 這顯示國泰世華內部稽核的嚴重疏失。
: 你大概已經忘記國泰世華鳳山分行發生的事情。
: 一個中級辦事員(中辦),她那時當任分行會計。
: 客戶在提款機領錢,有時機器會少給或不給。有的客戶就會遺忘跟銀行要這筆錢。
: 導致銀行就會有這筆錢掛在帳上。我記得沒有錯的話。那位鳳山分行的會計,
: 利用職務淘空這筆帳1點多億元。
: 被總行稽核查到。以上吊自殺,結束這種鬧劇,銀行就得吃下。
: 最倒楣的是那些忘了跟銀行要錢的客戶。
: 因為他帳都銷毀了。
: 這次這客戶精明。還保有資料。可以鬧上新聞。
: 不然銀行內部稽核的失誤,絕對不會承認,甚至會將錯誤轉嫁給消費者。
這種情況下,
如果金管會裝死就很麻煩了,
銀行私底下偷偷洗錢也不見得有在管的。
如果他們死不認錯,
硬要走司法途徑解決,
客戶哪有這麼多心力對抗銀行的律師團?
那樣還不如找一位知名駭客,
將款項中的"歐元"改回"台幣",
然後找個不起眼的分行列印單據付款,
剩下就沒你的事了。
反正店家收款是找銀行,
出包的也是銀行。
繳費收據也拿在手上,
繳完費卡也剪了,國泰能奈你何?
拿駭客來對付這種銀行是剛剛好的選擇,
如果可以不用走到這一步當然是最好。
不要說我說的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