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以電梯井來說好了 今天如果住戶不把這個電梯井的空間變買去
: 以產權來說 還是屬於建商
: 這個電梯井 有一天建商是有權出售的
: 而且 建商可能可以要求你使用這個電梯井要付費
: 那住戶怎麼辦?
想太多
原本是買 70%(家裡) + 30%(公設) -> 100萬/坪 (假設簡單好算)
新制度一推下去 公設不能算在裡面
但建商還是要拿100萬啊
所以單價就變成 100/0.7 -> 143萬/坪
單價漲了43%!!!!
但什麼事都沒發生
你還是住一樣大的房子 用一樣的公設
至於你擔心的電梯問題
建商也懶得理吧 hold那麼多的公設是要自找麻煩嘛
趨勢或許會讓公設變得少一些
或是更實用一點 (消費者可在好幾個案子裡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