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性侵犯燒死博士生當替死鬼 更三審首度逃死
男子孫國晃因性侵案被判刑8年半定讞,他為逃避服刑殘忍誘殺博士生張志添,將他活活
燒死,企圖借屍還魂以張男名字重生,歷審都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前年第3度將全案發
回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上午更三審宣判,改判孫國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再上
訴。
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為,孫國晃迄今只部分認罪,還將張男死亡的責任推給救護人員,狡
辯稱讓公務員負責,不但可申請國賠補償被害人,社會大眾也能接受,不會對被告未判死
刑憤憤不平等,顯示孫惡劣冷血、毫無悔悟之心,因此仍判他死刑。上訴後最高法院審理
認為,更二審未具體指明孫男行為如何構成《兩公約》所稱「最嚴重之罪」,並指孫男殺
人是為了逃避入監,但他在審理期間已認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且逃避教化與接受教化後
有無遷善空間是兩回事,認為更二審以孫男無悔意且無教化遷善可能性而判死,調查未詳
盡且理由不完備,因此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39歲的孫國晃因犯下性侵案,2010年間被判刑8年6月定讞,他收到執行通知後竟想出「假
自殺、真替死」毒計,上網在「UT南部聊天室」引誘博士生網友張志添見面,勒昏後連人
帶車活活燒死,並在現場留下署名「國晃」的遺書,製造自己畏罪自焚假象,並冒充張志
添本人,用自己的大頭照辦理身份證件補發,企圖盜用死者身分重生。
檢警偵破本案後,孫國晃歷審都判處死刑,二審審理時孫還利用結辯機會當庭朗讀事先準
備的小抄,聲稱「法醫報告指死者被火燒灼時並無移動跡象,表示離開人世前沒有太多痛
苦,而我自去年被起訴求刑開始,每日在死亡的陰影下煎熬,度日如年,痛苦實不下死者
百倍千倍,國家對我做的事遠比兇手對死者所做的事還殘忍。」法官認為孫殘忍殺人,結
辯言論更證實他心態偏頗、人性已泯。但最高法院第3度發回後,高雄高分院更三審上午
改判孫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吟芳/高雄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25/10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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