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孫國晃性侵少女遭判刑八年半確定,為逃避入獄,竟誘出博士生張志添,將他活活燒
死後,留下署名「孫國晃」的遺書,製造孫自焚假象,最高法院昨開庭,受命法官張惠立
要求孫國晃的律師,多補充不應判死的理由,法界認為法官此舉似傾向不判死,未來恐撤
銷更一審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主委陳淑貞律師表示,如果被告惡性重大,就應判死
,但若有意悔改,而不是演戲,不判死才有意義。
孫國晃律師李承書主張,高雄警方未取得搜索票,違法搜索孫的租屋處,但更一審以非法
取得的證據將孫判死,判決已違背法令,希望最高法院改判無期徒刑或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
到庭論告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莊春山認為孫故意殺人,應依法論罪,女法官張惠立昨整理
出法律爭點,將擇期開庭辯論,這是最高法院近來開庭「生死辯」後,首件女法官承審的
死刑案件。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29073
最高法院立場已經定了!
不管如何就必須要找不判死的理由
總之最後如了最高法院的意思!
至於這是法律還是自由心證利用權力濫權..
大家自己心中都有一把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