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觀一堆恐龍法官和偽善律師都自視甚高
: 完全不考慮情理,怎麼做都用自己的專業當墊背
: 完全不檢討自己為何被鄙視,就憑著自己是法律人
: 該槍斃的不槍斃,該重判的不重判
該槍斃的不槍斃? 該重判的不重判?
請問一下該不該槍斃 該不該重判是誰來決定
路人?鄉民? 法盲?
如果用自己的標準來決定誰該槍斃 誰該重判
然後法官不這樣判就罵他恐龍
這樣算不算傲慢?
法盲最大的問題就是總用自己的情理當標準
可是其他人的標準未必跟你一樣啊
不照法條然後根據情理來判的話
要用誰的看法為準
對了
小弟理組請別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