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rds2012 ()》之銘言:
: 覺得法官是不是很奇怪
: 人有這麼容易教化嗎
: 為什麼一個殺人犯 道個歉
: 法官就認為他可以教化?
: 就可以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
: 會道歉還不是用演的?難道法官不知道嗎?
: 難道法官覺得會演總比堅持不道歉好?
就一堆大人物喜歡含歐美國家的LP阿
台灣就沒那個空間 金錢 民情去搞廢死
那些大人物又不敢正大光明的搞廢死 只好搞出一個名義說什麼此人有教化 判處無期徒刑
不然就是什麼精神有異常 一堆爛理由來免去死刑 接著關個幾年 就又能假釋出獄
搞的現在台灣 殺人只要會哭 下跪 不然就裝瘋賣傻 這個國家根本不會拿你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