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 楊仁壽:改革不能違憲 轉嫁無辜退休軍公教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第 8 條
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應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
或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17 條
本基金財務管理以收支平衡為原則,基金管理會為評估基金財務負擔能力
,應實施定期精算,精算頻率採三年一次為原則。每次精算五十年。
84年至今歷經6次精算報告,每次都知道基金收支不平衡,
軍公教自己裝死不調整基金費率、給付。拖到現在累積
快20年。
要怪誰?還不是認為反正政府會作最後支付,索性裝死擺爛。
李來C一直說沒有破產問題,就是因為有上面第8條護航,
把帳賴給全民就好。
殊不知你們自己早就瀆職在先了,沒有根據實施細則17條作
收支平衡的動作。
這個大法官說 改革不能違憲 是屁話,因為法律早就定在
那裡,是軍公教自己先擺爛想賴全民。
每三年一次的精算報告在此
http://www.fund.gov.tw/lp.asp?ctnode=420&ctunit=119&basedsd=7&mp=1
至今20年了。每次的報告都跟你說基金收支不足,應該怎麼作,
就是不去作。
到底是現在政府賴帳,還是軍公教仗著帝王條款一開始就想
賴在全民身上,自有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