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之前想到,既然我國不承認中國(或稱大陸地區)護照,因此中國人民來台旅遊必須
使用入台證(和我們到對面要用台胞證一樣)。那蒙古共和國人民也需要入台證嗎?
查相關資料發現,中華民國已經於2002年實質承認蒙古獨立了
2002年,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中華民國承認蒙古護照,蒙古公民亦可透過該國護照並申
請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同年,雙方於臺北以及烏蘭巴托互設大使館性質之代表處。
(維基百科:中華民國與蒙古國關係)
那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不是能比照辦理,至少在不放棄主權情況下,先承認對方是個國
家,並讓中國人使用中國護照+台灣簽證入境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