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有位版友在八卦版分享了一個他通識課(似乎是法律相關)老師所問的問題,
可能傳達的不是很精準詳盡,但大意是如此的:
「以多數決為名,我們可以全班投票,決定畢業旅行的地點;
那為什麼不能同樣全班投票,讓某一個同學負擔全班的學費?」
那位版友提到,有許多同學試著回答、挑戰老師的問題,但沒有一人成功,
該篇發文底下的討論也未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儘管事隔多年,我對這則發文一直很有印象,也很想知道答案,
在此想懸賞 10000 批幣,給最能解決我心中多年疑惑的版友,推文回文站內信都可。
這裡有人還記得那篇發文嗎?QQ
作者:
CYL009 (MK)
2017-01-31 16:48:00可以投票選前三名服務大家
作者:
wang1b (唯i廢文<3)
2017-01-31 16:48:00可以全鄉民表決10000p給我嗎?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7-01-31 16:49:00問你法律系或政治系的同學阿 他們應該都會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7-01-31 16:49:00
第一個決定的是提供選項 第二個是違背個人意志的決議你是想表選舉制吧
民主就是這樣啊 所以後來德國才會衍生出被美國稱為假民主的防衛性民主
作者: Alphaz (@@) 2017-01-31 16:51:00
為什麼689可以決定其他人的生活?
作者:
PTTJudge (習慣沒有她)
2017-01-31 16:51:00你有聽過稅嗎 taxation is theft
作者: steed (......) 2017-01-31 16:51:00
可以啊!勞保不就是這樣?
作者:
hyjoly (111)
2017-01-31 16:53:00畢旅地點全班會跟你一起去 繳費是只有你繳
作者: drigo 2017-01-31 16:54:00
這老師的人權觀念太差,叫他多唸點書吧 這樣嗆OK?
若可以投票贊助某同學 但最後是否我可以選擇不拿錢出來
作者:
LaPAELLA (西ç牙)
2017-01-31 16:58:00當然要說可以啊 投票讓老師一個人出錢! 選我正解看他以後還敢不敢亂問問題
作者:
la1aco (lalaco)
2017-01-31 17:03:00..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1-31 17:05:00投票要某人付費,跟投票要求執行某死刑犯執行死刑一樣
作者: nabecat 2017-01-31 17:05:00
有看過 不過當時覺得是個很奇特的謬論 會陷入迴圈中如果為了個人自己的私利每個人都可以提議呀!
作者: colinfeng 2017-01-31 17:06:00
$$$$$$$
作者:
odman (老人)
2017-01-31 17:10:00當然可以阿
作者:
LVE (強尼屁股)
2017-01-31 17:10:00老師是要同學思考與討論,推文怎麼知道老師人權概念差?
作者:
just206 (喇吧道)
2017-01-31 17:12:00因為在臺灣規則是這樣訂的 或許你到另一個地方 就可以決定班費的部份了
作者:
odman (老人)
2017-01-31 17:12:00只是如果付不出錢大家都不用念了,這樣的選舉有意義嗎
作者: nabecat 2017-01-31 17:13:00
A提B幫全班付學費 B提C幫全班付教材費 C提D幫全班付餐費...無限循環後 接下來就會計較公平性 如:為什麼要我付這麼多...然後繼續無限迴圈 結論就這是一個不會有結論的迴圈問題 (蓋章)
因為可以大家有權利讓某人有權力 但沒有權力讓某人喪失自己的權利
作者:
ruokcnn (Dean)
2017-01-31 17:18:00不就跟古代獻祭一樣
作者:
EraKing (防禦率王)
2017-01-31 17:18:00多數決不可以用來決定私人的事情,國小公民有教
作者:
ORK 2017-01-31 17:28:0087問題
作者:
lifeful (來福佛)
2017-01-31 17:30:00後果論 vs 本務論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1-31 17:31:00
法律不能針對個人? 所以大水庫/實質影響力才一直被罵
作者: metcc80211 (metcc) 2017-01-31 17:31:00
把他想成是一場賭局,全班同意就來豪賭吧
作者: bhis (XXXS) 2017-01-31 17:33:00
多數決有規則的,又不是只有少數服從多數這規則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1-31 17:33:00
可以對某族群(如商人)抽稅,但是不能對郭董抽
作者: jialin6666 (jialin) 2017-01-31 17:43:00
該同學所有收入是都靠你們班其它同學?
作者: tommy844747 (tommy) 2017-01-31 17:44:00
這不是宏恩法緒上提到的問題嗎
讓同學負擔班費是全班的事哪是私人的事你可以跟那同學說我尊重你,我把你當人看,跟馬87像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7-01-31 17:47:00護家盟提公投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wantshithole (whh) 2017-01-31 17:55:00
請讀一下憲法大家可以表決殺掉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