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說啦
雙周84小時..1個月168HR
加上合法延長工時46HR
全部214HR<<<240HR
這可是嚴重違反勞基法阿(如果真的是勞工的話)
幹嘛不去報勞檢...每天查...查到站長繳罰單繳到脫褲不就好了
還傻傻的用合法休假搞到快被記曠職???
※ 引述《chienptc (鬼哭)》之銘言:
: 引用一下
: 推 RealGeforce: 台鐵車站值班範例:http://i.imgur.com/ZpQmGWp.jpg
: 其實只要靜下來,仔細看一下,算一下,就知道有多奇妙啦
: 簡單計算
: 三天一輪,做二休一,可以很簡單算成每個月工作日約略20日
: 每日工作時間12小時
: 基本乘法 一個月平均工時240小時 (如果不會算 請去問國小數學老師)
: 換算下來就是一個月30天,每天工作8小時,都不加班也不休假啦
: 無論是以現在單周40小時來看 (一個月約等於172小時)
: 或用之前的雙周84小時來看 (一個月180小時) 都是遠遠超過。
: 基層本薪也不過三萬,算上加班費你覺得有多少。
: 更遑論你永遠沒有所謂連假,過年過節照樣輪班
: 開始上班的第一天你就可以算得出來你能不能在家過年啦
: 工作幾年後或許存到一點錢
: 想說要孝敬爸媽帶長輩出去走走,對不起你連兩天的假都沒有。
: 真是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