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pulzlz (就是鑰PU)
2017-02-02 13:56:43※ 引述《lapetos (latt)》之銘言:
: 你用這個網站根本是自己打自己的臉
: 是誰中文不好,看這篇就知道
: 有沒有看清楚勞動部網站原文底下這一段
: 未分類其他組織中,國際交流基金會、教育文化基金會、社會團體、地方民意代表聘(遴
: )、僱用之助理人員、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及大廈管理委員會
: ,適用勞基法。除上開情形外,其餘皆不適用。
: 除了黃色字以外的機構可以用勞基法
: 其他的政府組織都不適用勞基法
: 你可以說看看台鐵有在黃色字裡面嗎?
: 而且前幾項都有寫
: 政府機關駕駛跟技工都不適用勞基法
: 所以台鐵就是不適用勞基法沒錯
最早引起罷工事件的就是台鐵司機員大罷工(想看自己點連結) : http://0rz.tw/MCG5L
原因之一就是台鐵不適用勞基法
後來ROC除全盤接受司機員要求外,也追溯加發1984年-1988年期間司機員遭扣除的加班費
另外
內政部74.07.30. (74)臺內勞字第322680號函
公營事業機構工友管理適用事務管理規則疑義
http://0rz.tw/kLyu1
及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4.11.28.七十四局壹字第38059號函
http://0rz.tw/JPJlb
都有解釋自己去看去查吧~
: 那他們是用什麼法律
: 就是用底下備註的法律,看清楚這點
: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
: 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 是公務員法令
: 是公務員法令
: 是公務員法令
: 到底是誰的中文不好,看這篇就知道
: 如果要按照勞基法來走
: 就放棄公務員身份,全面爭取民營化阿
: 到時候愛怎麼爭取勞基法,我一定支持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