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只要回一句給U粉,平常對財團大企業為了逃稅,怎樣的不合法不道德;現在自己
卻為了只要搭車少幾塊錢,就連合法都不用了。
這種心態不就是標準的短視近利?
※ 引述《arkkgmcc567 ()》之銘言:
: U粉永遠一套說法:
: 小黃這麼爛,違規駕駛、迷姦樣樣來...(下略五百字)
: 計程車素質好不好跟Uber違法營業是兩個獨立事件,
: 就好比老公不養家又家暴,老婆跑去跟隔壁老王上床。
: 再者不是沒有給Uber限期改善的機會,
: 一開始寧願上繳罰金也不願將自己合法化,
: 現在繳不出來於是暫停營業,U粉森77氣噗噗。
: Uber在美國幾近一半州違法,
: 有修法的州Uber不也膝蓋一軟去合規?
: 更別說Uber在世界各地的違法紀錄了。
: 現在不就是看你台灣沒有不屌你?
: 目無王法,活該被罰到脫褲,
: 跟計程車素質好壞到底為何可以混為一談?
: 最後提出一個疑問:
: 共享經濟?共享經濟為何要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