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uber不是平台?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7-02-04 01:22:36
※ 引述《cliom66779 (cliom)》之銘言:
: 政府說Uber不是平台
: 因為Uber收取全部車資 之後再扣掉佣金給司機
: 所以Uber其實是車行 不是平台
: 全部車資都是營收應該100%課稅
: 而不僅僅是25%的佣金是營收
: 但518外包網 也是收到全部發包金額
: 之後扣掉20%佣金給承包人
: 這樣518其實是人力派遣啊 不是平台
: Yahoo拍賣 也是刷卡收到錢
: 扣掉手續費後把錢給賣家
: 賣家沒有營業登記 逃漏稅也不管
: 而且根本就是百貨商城 不是平台啊
: 到底uber是不是平台啊?
: 對了uber不是創新 是計程車行
: 所以ebay也應該不是創新 對吧
以下國家全都認為Uber不是平台。
日本:依日本「道路運送法」的規定,只要以有償方式提供載人、載貨服務,就要申請營
業車牌,且要經營載送乘客的服務司機必須取得職業證照,因此 Uber 的主要服務在日本
是違法的。於是 Uber 在日本登記為旅遊代理商,選擇跟計程車公司合作,讓使用者可以
透過 Uber App 叫到有職業證照的計程車,不過日本當地有許多叫車 App,因此 Uber
App 使用率不高。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2016)年 5 月,Uber 獲准在一個偏鄉小鎮「丹後町」提供服務,
該地區人口不到 6,000 人、平均年齡超過 70 歲,多年來沒有計程車業者願意經營,大
眾運輸也極度不便利,因此允許 Uber 媒合需要用車的民眾與沒有執照但願意兼職的一般
駕駛。
南韓:南韓政府禁止沒有登記的司機提供載客服務,也禁止沒有註冊的私家車或租來的車
提供計程載客服務。更絕的是,南韓檢察廳在 2014 年 12 月以違反交通運輸法為由,起
訴 Uber CEO Travis Kalanick,Uber 因此在2015 年停止在南韓的服務。不過 Uber 隨
即以 UberBLACK 服務重回南韓國,媒合有駕駛執照的高級豪華轎車司機。
法國:法國政府以強硬態度判定 Uber 為「組織非法計程車運輸服務」,並指「不遵守任
何社會或財政規則」,2015 年,Uber 決定暫停在法國經營個人司機載客服務,只經營有
合法執照司機的載客媒合。而在 2016 年,巴黎刑事法院判決,Uber 因非法運輸服務,
處以 80 萬歐元罰款(約為台幣 2,700 萬元),並判 Uber 歐洲、中東和非洲業務主管
Pierre-Dimitri Gore-Coty 以及 Uber 法國公司經理 Thibaud Simphal 有欺詐性商業行
為,分別罰款 3 萬和 2 萬歐元。
德國:Uber 在德國也經歷多次訴訟,停駛又復駛了幾次,在 2015 年的判決終於確定,
Uber 因駕駛沒有取得執照、獲得授權,加上沒有足夠的保險以提供載客服務,違反載客
運輸法,如果再被抓到載客會罰 25 萬歐元(約台幣 840 萬元)。而在同年, Uber 也
關閉法蘭克福的辦公室,不過仍經營有合法執照司機的載客媒合。
在德國,要拿到計程車營業執照並不容易,除了不能有犯罪前科,還得通過嚴格的課程、
筆試和口試,考試甚至會針對當地的地理概況如醫院、警察局、重要街道、餐廳等設計,
而計程車司機在付出如此高成本拿到證照後,更是不輕易容許 Uber 這類讓一般人都能隨
便開車載客的服務出現。
丹麥:丹麥法院認為,Uber 司機是以營利為目的載客,因此不是什麼汽車共乘(
ridesharing),而是違法的計程車服務。經過多年訴訟,在 2016 年,丹麥法院判定
Uber 是違法服務,基於司機沒有證照以及無法給乘客安全保障,Uber 司機被抓到需罰
6,000 克朗(約台幣 2 萬 7,000 元)。
澳洲:2014年4月20日,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運輸局(Transport for New South Wales)對優
步新推出的共乘功能做出回應,該局表示若「若新南威爾斯的駕駛載運付費的民眾作為乘
客,駕駛和其車輛應遵守《乘客運輸法》」,此外「在該法令規範下,此類型的服務應透
過具有執照的計程車或計程車提供,由符合資格的駕駛運行,並經過道路和海事服務局(
Roads and Maritime Services,RMS)的核准。
2014年5月6日,維多利亞州的計程車服務委員會(Taxi Service Commission)在公開呼
籲民眾應避免使用「Uber」等共乘應用程式後,對優步的駕駛開出數張違規罰單,罰金為
澳幣1,723元
西班牙:2014年7月,西班牙的計程車司機抗議優步用車沒有載客執照、商業用車執照和商業載客
用車保險,2014年底西班牙法庭判決優步違法,要求停止商業活動,2014年12月31日,優
步宣布停止在西班牙的服務。
比利時:2014年4月,比利時政府禁止優步軟體的使用,2014年12月比利時政府開始調查優步的稅
務和財經結構。
葡萄牙:2015年4月底起,優步終止在葡萄牙的服務。里斯本法院稱,優步為非法營運的
服務。
夠多了嗎??
當然,世界上也有不少Uber合法的國家,像是英國、新加坡、中國,
但都是Uber去符合該國的相關法令後,才得以解禁。
而不是Uber反過來要求該國無條件開放Uber服務,
甚至挑戰當地法令。
廠廠。
資料來源:
http://technews.tw/2016/12/12/uber-in-other-countries/
憑什麼罵台灣政府不擁抱創新?細看 Uber 在各國面臨的法規問題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優步
https://cnews.com.tw/uber全球擴張版圖 各國通行一覽表/
UBER全球擴張版圖 各國通行一覽表
==
夠多了嗎?
今天如果Uber不作出訂價,單純只是媒介,頂多收點仲介費或是手續費。
那他是平台,而不是計程車服務。
但問題是他不是。
如果他是純平台,或是發揮共享經濟,那來那麼多毛?
網路拍賣價格又不是平台自己訂的,而是拍賣廠商。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2-04 01:28:00
U粉還是會噓你 先幫補血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2-04 01:29:00
印象中 uber的車資是浮動的 所以計程車業者才會抓狂?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7-02-04 01:31:00
u粉才不理你 拒絕優步拒絕進步
作者: magier ( )   2017-02-04 01:33:00
講這麼多都是利益問題罷了
作者: a3899200 (阿歪歪)   2017-02-04 01:41:00
這篇沒u粉欸 好無聊
作者: nn963017 (凝心冰雨)   2017-02-04 01:42:00
繳稅就是問題 外國企業
作者: youngwen26 (啞痢羶亣)   2017-02-04 01:49:00
原po被打臉打很腫了 潮潮最愛嘴uber是共享經濟 廠廠怎麼看都是沒有營登不繳稅的白牌違法車行叫車app嘛
作者: LT134P (Azan)   2017-02-04 02:15:00
二樓怎麼會覺得小黃抓狂的點是這個呢……
作者: happydo (阿書)   2017-02-04 0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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