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mea (123)》之銘言:
: 台灣政府做事根本笑死人,
: 甚麼時候又那麼挺小黃弱勢了?
: 說UBER不繳稅,所以沒有合法正當性,
: 全台灣那麼多夜市還製造髒亂,不用繳稅,還自稱台灣之光哩
: 請問那些正當性又在哪裡?? 都是騙洨騙逼啦。
不得主張違法的平等,你今天UBER違反臺灣的法律就是違反了,
跟別人違反法律無關,別人違反法律是別人的事情。
就像今天你跟很多人闖紅燈,結果警察只有抓你,重點是在於你
有闖紅燈,不是在於為什麼別人闖紅燈沒被抓吧?要違法就必須有被抓被罰
的準備,不然就乖乖的守法有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