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xuryer ()》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0/2262758
: Uber一旦退市 李開復:台灣將再次對先進科技脫軌
: 2017-02-03 12:42
: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即時報導
: 台灣Uber宣布,2月10日起暫停服務,創新工場董事長兼CEO李開復今天在臉書直言,一旦
: Uber退出台灣,應該很難再歸來。未來,其他重要科技公司也可能會對於進入台灣有所顧
: 慮,「這又會進一步造成台灣網民對先進科技的脫軌」。
: 他建議,即便Uber太強硬或固執,為了讓共享經濟不至於倒退,台灣政府可以先和Uber妥
: 協容忍,再鼓勵其它的公司進來,或者支持一個本土的公司。
其實我到現在為止我還是搞不太懂甚麼叫作共享經濟
一般是講閒置資源的再利用
Uber這種一堆開全職的
還算是閒置資源嗎?
且這樣的經濟模式
也不過就是養了一些原本應該是計程車司機
變成養了一些白牌野雞車司機而已
然後由現在已有的車行,變成多了Uber叫車線上平台而已
我不是很懂這樣的經濟模式
對台灣總體經濟言是能創造甚麼新的利潤?
講白了
Uber可以有利潤
除了自己規模大之外(利潤聚沙成塔)
另外就是不繳各種稅金、保險(勞健保)降低成本
除了叫車模式比較新鮮外(其實傳統車隊也有類似的APP,只是Uber還是比較成熟)
對國家經濟有甚麼實質的益處?
: 李開復曾是Google、微軟、蘋果副總裁,近年積極投入青創、創新工作。針對昨天台灣
: Uber宣布將暫停服務,他先發酸文說,「看來以後在台灣的日子,要準備習慣原始技術。
: 誰知道在哪裡買傳真機?Pager?VCR?」
Uber的資本規模
根本也不是年輕人青創新創可以搞的
且這個模式基本上也大致固定了
我腦袋超好,推出一款類似的叫車APP
我能取得甚麼市場?
除非我跟滴滴打車一樣有中國政府在背後支撐
我的確支持台灣法規應該要與時俱進追上時代發展
譬如之前的APP七天鑑賞期
這條法令至今仍無修改,立委豬公還在睡
但就車輛共享經濟這個角度來
Uber存在與否還能代表所謂的青創新創?
我深表懷疑
: 這篇酸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各種正反意見,今天上午,他再度發文,詳述他對Uber的想
: 法。
: 他說,Uber/Lyft/Didi/Grab/Ola/GoJak 代表的共享經濟不只是「另一種計程車」,而包
: 括了:未來出行的趨勢(加上電動車、自動駕駛)、未來交通的創新(共享無人駕駛自動
: 接送,大部分人不用買車了;大部分車只要載一個人,馬路交通規則都會改變)。
我認為作者是否將影響力擴大太多了?
電動車恐怕是另外一個產業
自動駕駛Uber雖然有投入
問題現在我們開放Uber合法
未來自動駕駛的法規還是要修不是?
白牌車可以跟無人駕駛的法律責任相同?
同樣肇事,責任如何認定?
至於大部分人不用買車
U-car的影響恐怕更大吧
反正我有駕照
路上有U-car我就能隨時開
到目的地附近,隨找車位扔
也不用養車位、維修保管,更不用買車
這跟Uber共享經濟算是同樣概念@@a
: 以及新的工作方式(司機可以用閒置時間增加收入)、更精確的搭配帶來的方便+經濟效
: 益+安全、從乘客到送餐送貨會讓影響力從出行到物流貨運,還有人工智慧大數據的後台
: 更是最大的革命。
其實如果無人駕駛是可期待的未來
那麼現在這個過度共享經濟產業將會很快的消亡
資本家要送貨還要分潤給不可靠的外行人?
我不如買兩台自動車與四軸無人機
雖然就傳統貨運計程車來看
Uber的確是種新方式
但這種新方式會比過去專業人員消失得更快
: 他說,以上每項都是每個國家推動科技進步的重要步驟,「不一定要Uber來做,但是如果
: 徹底錯過這次革命,那肯定會阻礙社會經濟的進步。」
其實我真心認為我們可以先跳階到下階段去研發
這種共享經濟的經濟模式
我不認為能夠持久
: 針對Uber宣布暫停在台服務,李開復認為,一旦Uber退出台灣以後,應該很難再歸來。而
: 且,其他重要科技公司也可能會對於進入台灣有所顧慮。這又會進一步造成台灣網民對先
: 進科技的脫軌。
這想太多
有利沒利的問題
: 例如,今天,美國和中國大陸的網民對網絡的方便和應用,已經遠超台灣用戶了。這脫軌
: 又會導致科技創新的土壤無法孵化出世界一流的公司。台灣已經錯過軟體、Internet、移
: 動互聯網、社交網路,現在又加上共享經濟。再下面怎麼辦呢?
其實這種新東西
個人覺得獨佔性很強
在一波潮流上能跟上者
才有競爭的餘地
譬如社交網路大者恆大
但只要時代過了
自然就會有新東西淘汰他
我們之前沒有創出風靡世界的東西
不代表未來沒有
但再說一次,我的確認為我國法規的修正必須要跟上時代
: 他反問,是Uber不守規矩、不肯妥協?還是政府部門太強硬?或是計程車行業官商勾結?
: 這個他無從得知。但是,從絕大多數的國家,無論經過協商或默許,都是歡迎
: Uber/Lyft/Didi/Grab/Ola/GoJak的,只有少數是不允許的。
之前有板友羅列Uber在世界上的發展
要說絕大多數國家歡迎
我想不符事實
: 他認為,根據全球先例,一個有彈性的政府是可以談出結果的。而且,即便Uber太強硬或
: 固執,為了讓共享經濟不至於倒退,可以先和Uber妥協容忍,再鼓勵其它的公司進來,或
: 者支持一個本土的公司。
實話說
那套模式要學
以台灣的科技力而言似乎也不難
與其跟Uber妥協
不如先搞自己的產業
等穩定了,再開放Uber進來競爭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