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否認摩鐵通姦 小王指出左胸那顆痣
嘉義縣大林鎮31歲葉姓人夫,和水上鄉35歲王姓人妻2015年間到市區八德路某摩鐵發生性
關係,相隔1周,兩人又相約北港路另家摩鐵性交,事後被王女丈夫發現兩張摩鐵發票,
偷情才曝光。王女雖辯稱遭仙人跳,但葉指出「左胸有顆痣,要脫衣才看得到」,法官認
定通姦。
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指出,葉男從事建築業,和母親、兄妹及妻子同住,王女則擔任工
廠作業員,和丈夫分居中,且葉男、王女知道彼此有配偶,卻各犯2次相姦罪,判葉男3個
月、王女6月,皆可易科罰金。
法官指出,王女的呂姓丈夫發現妻子和葉男曖昧,就打電話給葉對質;葉男隨即坦承,第
一次去摩鐵開房是他提議,第二次不知道是兩人誰提議的,都有發生性關係。
葉男面對警察偵訊時,先否認和王女性關係,在法院審理時才改口坦承。葉說怕妻子鬧離
婚才否認,後來怕妻子做傻事,才承認一切。
王女則否認到底。起初辯稱摩鐵發票朋友給的,又改口承認和葉男去只是聊心事,沒性關
係,更反咬她遭自己丈夫及葉男夫妻仙人跳。
不過法官不採信王女說詞,加上葉男指出「王女左胸口,在乳房上方有顆痣,如果衣服穿
低一點不會看得到,要脫衣服才看得到」,符合實情,法官認定確實有通姦。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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