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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升旗照」留言「妳喜歡的」 小王判賠75萬
2017-02-04 16:5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阮姓男子與蕭姓妻子結婚11年育有3子,夫妻與黃男是重機車
隊車友,前年8月,阮男發現黃妻對老婆提出民事訴訟,才驚知愛妻竟與黃男搞外遇,2人
還互傳裸照及鹹濕簡訊如:「超愛你在我身體裡」、「一直想著跟你做愛的爽」、「明天
可以跟妳打炮嗎?」等語,阮男得知後氣炸提告,新北地院日前判黃男須賠償阮男75萬元
,仍可上訴。而蕭女判賠黃妻30萬元確定。
新北地方法院民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阮男前年8月看到新北地院寄給的妻子判決書,追問後,蕭女坦承被黃妻提告,阮男控訴
,103年7月開始,黃男先透過臉書邀約妻子吃飯,後兩人開始發展婚外情,他查看妻子手
機,發現黃男不但常以「想妳」、「愛妳」、「妳是我永遠的女王」等語向妻子表達愛意
,還表示非常羨慕他可以跟妻子在一起。
至日本出差時,黃男還傳勃起照給蕭女說:「有毛的,妳喜歡的,硬了」,而蕭女也傳胸
部裸照給黃男,此外,蕭女手機內也有與黃男的接吻照,阮男難過表示,為給3名子女一
個完整的家,他痛苦維繫婚姻,卻夜夜失眠得憂鬱症,認為婚姻破裂都是黃男「主動」追
求妻子所致,憤而向黃男求償200萬元。
黃男反駁,是蕭女「主動」與他聯繫,並突然親吻他,他反應不及無從拒絕,坦承兩人對
話確實不雅,但僅止於言談無逾矩行為,傳勃起照給蕭女,是因出差應酬時先收到蕭女的
上半身裸照,他在酒精作祟下、一時失慮才會回傳下體照。
法官認為,蕭女、黃男兩人以親暱曖昧口吻互稱「老公、寶貝」,並互傳裸照及露骨對話
,又黃男被蕭女親吻時臉上充滿微笑未見驚恐,認定2人侵害阮男配偶權。痛批黃男審理
中還屢屢將責任推諉給蕭女,造成阮男二度傷害,並稱財產都已給離婚妻,顯見無與阮男
商談和解誠意,因此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