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米國前駐中大使(芮效儉)講實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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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
芮效儉說:“聯合公報是不簽署的,它們僅僅是聲明而已。
三個公報由三個不同政府發布,
上海公報是尼克松政府發布,
建交公報是卡特政府發布,
1982年關於軍售的公報則是裡根政府發布,
所以由政府發布的政策聲明並不具備條約效力,
所以它們也沒有被從一個政府轉移到下一個政府。”
芮效儉指出,正是因為聯合公報不具條約效力,
因此每一任美國新政府上台後,
都必須先重申他們恪守一中政策的立場,
才能開始推展他們與中國的關係。
芮效儉說:
“所以每一任政府,在他們能夠真正接手(pick-up)與中國的關係前,s
都必須重申美國與中國的關係是建立在三個公報的基礎上。
從美國方面來說,我們會說這個基礎還要加上《台灣關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