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色運將性侵女大生重判11年 計程車被沒收
3.完整新聞內文:
小心色狼運將!
今日出刊的《中國時報》報導,台中49歲洪姓計程車司機,前年8月在南屯區搭載一名女
大生至朝馬轉運站,卻將車開到烏日區溪岸路偏僻處停車,他先從駕駛座伸手撫摸女大生
胸部,女大生反抗動手撥開,之後更直接跑到後座對女大生性侵得逞,事後還恐嚇「我是
通緝犯,不要告訴別人!」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洪男11年徒刑外,並認定計程車是犯罪工具,
判決沒入未扣案的計程車。(張鈜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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