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女大生誣賣淫 計程車之狼重判11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 羅一心 / 攝影 賴重榮 報導
https://youtu.be/IaMRCwAk1FE
台中一名洪姓計程車司機,趁著載女大生返校時性侵女乘客,落網時還辯稱女大生自稱是
兼差賣淫,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他一再誣指被害人,造成對方二度傷害,依法重判
11年,並沒收犯罪工具計程車。
http://cc.tvbs.com.tw/img/upload/2017/02/04/20170204212729-9c1ed9d8.jpg
警方在沙鹿陸橋,圍捕洪姓計程車司機,他就是性侵女大生的嫌犯,並在計程車搜出犯案
用的童軍繩,經過台中高分院審判,將這名小黃司機依強制性交罪重判11年,並沒收犯罪
工具計程車。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郭同奇:「判刑11年,使用的犯罪工具計程車一台沒收。」
2015年8月16日,洪姓司機趁著載送女大生返校時,把她載到烏溪河堤性侵得逞,隔天女
大生母親報警,才將這名惡狼逮捕,高分院表示,洪姓司機還一度辯稱,女大生兼差賣淫
,以一次3000千元的價格,跟他發生關係,但法官發現女大生家境優渥、生活單純,身上
還有掙扎留下的傷痕,戳破小黃司機謊言。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郭同奇:「嫌犯有否認性侵沒錯,但法官依被害人的指述、還有警察
所蒐集的相關證據來判決。」
這名洪姓小黃司機已婚、有小孩,有吸毒前科,法官認為他知錯不改毫無悔意,還狡辯女
大生自願,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重判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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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tvbs.com.tw/local/704819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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