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fupupu (順理以成章scannain)》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04000326-260114. 學者:排班「合
: 法不合理」 應全面檢討 2017年02月04日 04:10 邱琮皓/台北報導
: 台鐵員工昨在網路上貼出「天天都在上班」血汗輪班班表,雖然勞動部認為沒有違法,但
: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強調,「合法不是政府面對問題一定的答案」,合法、卻明顯
: 不合理的排班制度,代表政府應全面檢討包括公務員、勞工工時過長問題。
: 在台鐵員工公開的班表中,不但日班連著夜班,跨日的夜班結束後,又緊接著24小時休假
: ,再接回日班,雖然一周內有2個完整24小時的休假,卻也排入了3個日班跟2個跨日的夜
: 班,等於適用這類班表的站務、機務人員一星期7天、天天都在上班。
: 勞動部官員解釋,雇主只要給與勞工完整的24小時休假,就符合休假日規定,不一定要從
: 曆日上的0時到24時。
: 另台鐵員工到底是公務員或勞工,官員指在《勞基法》第84條與施行細則中已有規定,關
: 於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規定應適用公務員法令
: ,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安全衛生、福利、加班費,則適用《勞基法》。
: 林佳和強調,台鐵員工同時兼具公務員與勞工身分,也就是適用《勞基法》第84條規定,
: 「身分關係會回到公務員法令,而非身分關係、跟工作過程相關的,就會回到《勞基法》
: 」。
: 勞工律師蔡瑞麟則認為,台鐵這種排班不可能符合《勞基法》,《勞基法》第36條中規定
: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再援依《民法》對於日、周、年來看,「一日不可能
: 以24小時當作基準」,而是要以曆日上的0時到24時為準。
: (中國時報) 心得:勞動部對1日
: 的解釋,被打槍不合民法邏輯,鄉民怎看?
連結請先參閱
http://labor.chcg.gov.tw/02law/law01_con.asp?law_id=4849
內有75年那個函釋
簡單來說,就是75年的時候,內政部 (那時候沒有勞動部) 有個函釋
函釋中寫明:連續休息24小時,可以視為一個休假日
回到法律層面
1.勞基法裡面沒寫明
2.法令沒有寫明的,本來就有行政機關函釋的空間
3.沒有人針對這個解釋,打過官司 (或許要打到釋憲;也或許有,只是完全失敗)
4.現在你要拿民法未成文的「概念」,去打槍勞基法
訴訟經年呀!
5.全國性勞工團體,這是你們出手的時機了!(沒資料)
時光來到105年6月
勞動部突然發現可能有問題.....
1.這個舊函釋,自105年8月停止適用
2.也沒給新的函釋 (也就是各自解讀啦)
然後,台鐵管理單位去年依舊裝死不改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