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苗博雅 論勞基法與台灣資方

作者: Fant1408 ( )   2017-02-06 19:09:03
※ 引述《Sam27 (Sam)》之銘言:
: ※ 引述《tryit0902 (貓空都是貓)》之銘言
: 其實當勞工的都會覺得老闆很摳拉
: 當老闆的都會覺得員工很爽沒甚麼責任,又有勞基法保護
: 那有沒有當過老闆又當過員工的,兩種都當過來談談台灣的環境和法令
: 這樣應該會比較客觀吧???
: 不然當勞方的都說政府偏袒資方
: 當資方的都說政府太偏袒勞方,這就各說各話阿
: 有兩種都當過的人願意分享一下嗎???
我家當過資方
我是勞方
應該有資格講這件事
對資方來說 最重的成本叫地租
再來的確就是人事費用
另外還有一些水電設備折價攤提什麼的
而且我得說很多勞工做的事是創造不出什麼產值
但這不是勞工本身的問題
是公司做的事就賺這麼多
公司本身也沒發展動能
對於這種的我只能說你就自己幹別請人了
請了害人害己
至於一般有成長動能的公司
你要讓公司和員工可以賺更多錢才對
總之做生意做到不合乎勞基法
那肯定是自己的問題
因為最差最差也就是不請人
自己家的人下去做
想請人又想凹賺不了多少啦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2-06 19:10:00
我看你是沒聽過員工共體時艱 老闆買跑車的喔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2-06 19:22:00
你這在台灣就是好老闆了其他太多不發加班費,過年也不發不補假的都常有耳聞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2-06 19:24:00
對啊,原波算合理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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