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鄭寶清過馬路沒走斑馬線 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擦撞摔傷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廖姓男子前天騎車行經桃園區中正路,撞上未走在斑馬線過馬路的立委鄭寶清
,廖男摔車、眼角受傷,騎士認為鄭寶清事後態度冷淡。鄭寶清解釋,當天他徒步過馬
路後,走在路旁,對方速度太快,撞上前方一輛機車後,再擦撞他,他重心不穩坐地,
他賠償對方醫藥費,也請助理協調處理。全案警方受理後,將釐清肇責。
廖姓男子向《蘋果》表示,前天上午9時許,他騎車送女朋友上班,返家途中,行經中正
路一家五金雜貨店前,他時速約50公里左右,見2人過馬路,後方的立委鄭寶清沒注意來
車,他剎車不及,撞上鄭寶清,人車飛出去,起身時,左眼睛流血,手腳多處挫傷,當
時路旁民眾馬上跑來問我有沒有事情,並幫忙叫救護車。
廖男說,他到院就醫,繳了680元費用,事後鄭寶清助理只想賠償700元了事,他覺得,
當事人都不願意出面道歉,一點誠意都沒有。
對於廖男的說法,鄭寶清表示,當天他過馬路後,走在路旁,對方車速過快,撞上前方
一輛機車,接著撞到他,他重心不穩,坐在地上,感覺頭暈,事後他請助理協助處理,
並非對方所說,他尊重警方調查結果。案發中正路為2線道,警方受理報案,將儘速釐清
肇事責任。(突發中心石明啟/桃園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4vwgVB
5.備註:
到底這樣算是駕駛應注意未注意還是立委大大沒走斑馬線要賠?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6-02-06 20:42:00三寶
作者:
aqua232 (^--^)
2017-02-06 20:45:00撞到行人一般是駕駛人比較有問題,除非是行人突然衝出來吧
都有錯,兩個都成立,經過人行道或有交通號誌燈都得減速慢行注意再通過,行人要過馬路要注意也要走班馬線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7-02-06 20:47:00三寶立委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7-02-06 20:48:00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騎士就該GG了
作者:
WoodyKai (文武冠冕--棘茉猴)
2017-02-06 20:49:00兩造雙方講的都不一樣,要如何判斷
啐,沒死成喔?老子永遠記得他在一例一休時說的狗屁話
作者: taiwan1789 2017-02-06 20:55:00
三寶酒駕黨
作者:
kps1247 (我的妹妹才沒有那麼少)
2017-02-06 20:55:00果然是桃園路人走法 只要來桃園一堆這種路人
作者: Doublecute (搭撥Q) 2017-02-06 20:59:00
要看幾公尺以內有沒有斑馬線吧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7-02-06 21:00:00三寶立委
作者:
huzii01 (小米)
2017-02-06 21:19:00露黑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