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木建二說過啊
法條不寫難懂一點的話一般人都看得懂
那些制定法律的人怎麼從條文中獲取最大利益
所以要讀書去搞懂那些你搞不懂的
才不會被當笨蛋
去讀書吧笨蛋們!!
※ 引述《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之銘言:
: 老闆叫我研擬跟客戶的合約,
: 可是又不給我範本。
: 我現在還是搞不懂,
: 質借給、抵押於跟典予的差別,
: 不都就是把東西暫時給人來換錢嗎?
: 還有也分不清楚雇傭、承攬跟委任三種關係的差別在哪,
: 不是都是找人來完成工作嗎?
: 老闆幹嘛不找法律系畢業的來幹這種事啦。
: 今晚又不用睡了是不是?
: 法律難道不能白話一點嗎?
: 在那邊咬文嚼字有比較高尚膩?
: 有沒有法律詞彙很複雜很難搞懂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