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救國團占用市地 中市府追討一審勝訴

作者: McFadden (廣島東洋鯉魚)   2017-02-06 21:54:43
救國團占用市地 中市府追討一審勝訴
台中市救國團長期占用市府公有土地近45年,2015年底市府由管理機關台中市孔廟忠烈祠
聯合管理所,向救國團提出排除侵害的訴訟,要求返還市有土地,台中地方法院今天(6
日)下午宣判,判決救國團敗訴,市府表示,期盼救國團不要上訴,盡速將土地返還市府

市府表示,市府擁有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完整土地,1969年4月2日救國團與市府簽訂台灣
省公有土地借用契約,約定借用期間自1969年5月1日至1971年4月30日共2年,借用契約期
滿後,救國團並未返還該土地。
市府指出,救國團長期占用市有土地至今共3292平方公尺約1083坪,在2015年度提起訴訟
,因為依據民法,只有5年請求權,所以追討相當於5年租金的不當得利。
法院認定救國團與台中市政府在土地借用契約屆滿後,無權占用市有土地,應返還土地及
不當得利,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救國團敗訴,但該案仍可上訴。
市府表示,這起案件勝訴判決,是維護公有財產權益的公正判決,希望救國團不要上訴,
將土地返還市府,以維市有財產權利及社會的公平正義。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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