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出150萬買房結婚 女方再要30萬聘金有事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7-02-07 11:20:11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207/1050114/
男出150萬買房結婚 女方再要30萬聘金有事嗎?
結婚大事完成前,男女雙方要滿足兩家人的想法,有許多關卡要過,其中「聘金」就是一
關。
有即將結婚的男網友在PTT男女版發文,為了聘金一事相當苦惱。原PO說自己明年將結婚
,但最近談到聘金的時候,發現與女方想法有點不同,請教網友「有比較適當的講法,能
讓我們說服女方嗎?」
原PO說,男方出房子的頭期款150萬、女方出家具家電估計30萬,結婚費用與蜜月則雙方
共同分攤,但女友最近提到聘金說,堂姐結婚時有收聘金30萬,希望他也可以差不多。
但原PO認為,房子頭期款已經出了150萬,應該可以算是聘金的一種,女方家人卻認為要
有實體的錢擺出來,才算是真的聘金。
這則PO文連熱兩天,不少網友提供意見,雖然有毒舌網友狂噓:「不用說服,分了算了。
」或問「嫁妝多少?」「賣女兒啊,看你要不要買?」並認為「聘金就是賣女兒父權遺毒
,花錢買老婆,你爽就好!」
但也有網友建議,「那改成頭期款120萬就好了,或是頭期款150萬、不給聘金,二擇一」
,要原PO去了解一下,「這是她的想法還是她家長的想法?如果是她,那你就要好好思考
一下,如果是她家長,那我認為可以退一步接受」。
小記者也提供律師呂秋遠的建議給原PO參考。他曾撰文論述過聘金這回事,認為女方家長
「聘金這種事,簡單兩個字,不收就是。幾十萬,讓自己變成賣女兒的貪婪家長,讓女兒
變成夫家用錢買來的工具,就算沒這個意思,卻也落人口實,何必呢?」
他也給女孩建議,「真正的嫁妝,是你的親人、好朋友與閨蜜;而真正的聘金,是他對於
妳的情意,永不改變的心意。」(林家維/綜合報導)發稿0005更新0911
評語:
當然沒事阿 在台灣南部 百分之九十的房子都是男方貸款後 還款30年買的
買房在我們南部本來就是男方的事
變成聘金就太超過了
只有聽過 房子變成嫁妝 還沒聽過 頭期款變成聘金的 這種算不要臉的偷吃步?
當然男女平權下 買房是男女都要負擔的北方人例外~
還有呂秋遠 傻傻的 什麼賣女兒
嫁出去女兒的嫁妝是給女兒 還是岳母岳父收回去阿?
聘金是岳父岳母的 還是ㄧ般都存入嫁出去的女兒的 帳戶當零用錢阿?
當然 嫁妝聘金都是在女兒帳戶阿 女兒以後算是夫家的人 用錢在夫家還是娘家?
當然是夫家阿~ 會要聘金 是希望女兒以後生活能有點零用金~ 這南部傳統了沒啥挑戰~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楓)   2016-02-07 11:20:00
南部新聞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07 11:20:00
房子是掛女方名下?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7-02-07 11:22:00
口憐 看這種為錢吵架的到底要結婚沖三小?
作者: Fireya (☆*"`'*-.,)   2017-02-07 11:22:00
到底這種新聞有什麼好抄的?...
作者: Innnn (Solong,Etude)   2017-02-07 11:23:00
咦,現在已經不流行男方買男方的,女方買女方的了嗎?
作者: emega (^^~)   2017-02-07 11:23:00
肥宅沒這問題 鄉民眼裡 台女=母豬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2-07 11:24:00
人家母豬a 過份嗎?臭了嗎?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7-02-07 11:25:00
房子是共有持份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7-02-07 11:28:00
房子在誰的名下?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2-07 11:29:00
最好是男方的事…我房子就自己買的。
作者: ebv   2017-02-07 11:31:00
若只是面子 去借三十萬現金 當天返還就好啊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2-07 11:32:00
抱歉剛剛按成噓這篇文也沒有說男方買房登記誰名下,如果是婚前買了登記男方家長名下,難道要說算在聘金裡面?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楓)   2017-02-07 11:38:00
男方名下,所以女方不能進來住嗎?重點現在有幾個女人會為了將來存錢,這我真的很好奇。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2-07 11:46:00
我是說男方的說詞在這篇根本沒有講清楚。他如果房子掛在女方名下,那自然是女方家長要求太多。如果貸款大家一起揹,結果房子在男方家長名下。將心比心,讓你女兒過去扛房貸幫別人父母買房最後房子可能還不是她老公的算共有遺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02-07 11:46:00
聘金 怎沒說是父權遺毒 啊 忘了是吃自助餐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2-07 11:47:00
傳,你樂意嗎?我也是沒有說清楚,掛男方名下當然可以啊遺產。錯字。而且女方看起來是要求擺現金,說不定事後要退還給男方的。這還滿常見…
作者: asgardgogo (asgard)   2017-02-07 11:50:00
這種文跟低卡9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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