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ejel (夢幻泡影)》之銘言:
: ※ 引述《hn9480412 (ilinker)》之銘言:
: : 欠繳國保保費超過10年 退休前再補繳也只能月領2377元
: 所以領2377跟領3628,有差別嗎?
: 要領9507還要繳40年,
: 當作保費都不會提高好了,也要先繳上45萬
: 要領上4年才開始算有賺....這是自己的退休金自己繳的概念嗎
: 對了....都失業了還失業40年,要去哪裡多生出45萬來繳?
: 所以要嘛就只繳一個月,以後沒破產還能有參與感就行了.
最近不是要改革過去留下來的遺毒嗎?
怎麼不把這個”失業懲罰稅”取消啊?
一個失業的人
連吃飯都有問題了
還有繳國民年金......
是要逼人家去搶超商來繳錢嗎?
對了
最近才有超商工讀生被搶劫
還被砍斷手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7-02-07 15:38:00垃圾不分藍綠阿!失業稅、監察院、考試院都還在
作者:
andyher (咬我阿笨蛋)
2017-02-07 15:38:00我媽有繳,我爸付的。沒繳幾年已經可以每月領了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7-02-07 15:39:00健保還用的到,失業了沒錢也要借錢繳..國民年金養老人,呸
反正拖過10年就免繳啦! 政府也只會寄張單子做做樣子不過我已經可以預見,國保幾十年後沒倒,會有一狗票沒繳的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7-02-07 15:40:00拖過10年就免繳,真的喔?讚喔...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7-02-07 15:42:00喪失失業稅權益,求之不得,現在就可以讓民眾簽約自動放棄而不是柔性強制還罰配偶
罰配偶倒是可以理解立法初衷, 目的是讓家庭主婦(夫)的另一半必須幫忙繳納,這時另一半的腳色比較接近雇主之前是有新聞說會鎖定收入頗高,但未替沒工作的另一半繳國民年金的對象進行開罰,不過好像也是不了了之~反正政府很明顯就只是作作樣子,完全沒有真的要催繳
作者:
hahn (沉澱的東西沖不走)
2017-02-07 15:49:00垃圾政策 幹
總之,不想繳就安心的不繳啦! 政府官員只是怕被人留個宣傳不力的罪名在做做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