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不滿教授提分手 女子討10個LV包遭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南部一所國立大學潘姓老師跟張姓女子10餘年前相識交往,後來因細故分手,張女不滿傳簡訊恐嚇,以及打電話及到辦公室騷擾潘,潘為擺脫張女騷擾,以名牌包包交換求安寧,張女竟傳簡訊跟潘要求10個「LV」或「FendiChlo e」包包,即不再騷擾,但遭潘拒絕,張女之後再要脅潘付30萬元,否則向媒體與成大投訴,潘因而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台南地院以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張女5月徒刑並賠償3萬元給潘,但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潘師10餘年前與張女交往,後來兩人分手,引起張女不滿騷擾恐嚇,張女除傳送「老睪丸、切掉你陰莖!林老母沒死!你等著瞧!」簡訊恐嚇他,還打電話及到辦公室騷擾,甚至寄送「言行暴力、不尊重女性、傷害被告身心、假學道罔為人師」電子郵件破壞其名譽,之後又在潘的臉書留言「性愛博士,博你娘」、「你該還的,就快還吧」、「禿頭能幹(噁)又無能」等內容,讓潘不勝其擾。
潘為擺脫對方騷擾,傳簡訊給張女願給包包換取停止對他的騷擾。張女回覆要潘給10個「LV」或「FendiChlo e」包包,但遭拒絕。之後張女再恐嚇潘要付她30萬元,否則向媒體與成大投訴。
潘因而對張女提告,張女否認恐嚇取財,至於訴諸媒體是合法手段。全案法官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但可再上訴,全案目前在台南高分院審理中。附帶民事部分,法官認張女行為已讓潘師心生畏怖,侵害到他免於恐懼的自由權,審酌雙身分財力後,判張女要賠償潘師3萬元,可再上訴。
潘姓老師昨晚受訪時表示,他跟張女十幾年前認識,張女並非媒體報導的大學生,「哪來師生戀」?且張女對其所作所為都是挾怨報復,他不想再提及這些事,盼媒體別再報導,傷害學校與相關人。(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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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爽
這種破麻就是欠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