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問題是在於「財政收支劃分法」,而不是六都不六都,
今天財政收支劃分法就是保障直轄市可以分到比較多錢,長期受
到不公對待的縣市,像身為桃園人的小弟,當然會希望桃園能升
為直轄市(臺北縣升格前,應該更有感),以爭取更多的建設經
費,才不會要弄個鐵路地下化,就被一堆人靠北。
如果今天財政收支劃分法不優先保障直轄市,有沒有升直轄市就
不是很重要了,反正經費都是一樣的,不過,以臺灣省目前人口
只有710 萬左右來看,真的要公投改變,似乎也不太有辦法過,
畢竟六都都變成了既得利益者了,除非再來一次行政區劃的改革
。
再來說說行政區劃,一堆人覺得小小一個臺灣六個直轄市,大陸
只有四個,實在是太多了,事實上,「市轄市」也只是第一級行
政區的名稱而已,大陸有34個一級行政區(省、直轄市、自治區
、特別行政區),而小小的越南(33萬平方公里)有63個第一級
行政區(58省、5 直轄市),有人會靠北越南憑什麼那麼多省或
直轄市嗎?
臺灣目前的第一級行政區有臺灣省(憲法是精省不是廢省,所以
臺灣省下的縣、省轄市形式上仍是第二級行政區)、福建省、臺
北市、高雄市、臺中市、新北市、臺南市、桃園市,總共8 個而
已,相較上面舉例的,其實也不會太多,這個數目和1926年日治
時期的五州三廳一樣,也比1997年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提
出的六省三市一特區10個第一級行政區還少,有什麼問題呢?何
必一直執著於「直轄市」的名稱呢?難道改成大陸或越南的省、
泰國的府,或改成日治時期的州或廳,六都改叫臺北州、新北州
、桃園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就行了呢?
追根究底,有問題的就只是「財政收支劃分法」而已,今天就算
桃園降格了,也只是讓桃園和大家一起窮,然後把錢分給其他五
都而已,稅繳那麼多一樣拿那麼少(99年是67億、100 年升準直
轄市時是107億,104年升直轄市時是184 億),看看桃園繳的稅
,在目前的制度下,為了爭取多一點分配款而爭取升格直轄市有
什麼不對呢?
最後,跟希望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的板友們說一聲,依地方制度法
第4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的基本人口門檻是125 萬人,新竹縣市
人口是98.5萬人左右,要合併升格的話,要連苗栗縣(55.8萬)
一起吃掉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