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釋憲成功 540萬戶少繳稅

作者: noonecare (新手駕駛)   2017-02-09 10:34:15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釋憲成功 540萬戶少繳稅
3.完整新聞內文:
【綜合報導】所得稅制將有重大變革!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受薪階級民眾申報所得稅
時,佔收入最大宗的「薪資所得」,一人僅能減除12萬8千元,但律師、醫師等行業可用
「執行業務所得」申報,且可扣除執行業務成本並採實報實銷,大法官認為,一般民眾及
藝人不能比照「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成本並扣除,違反租稅公平原則,昨作出第745號解
釋宣告《所得稅法》相關法條違憲,2年內須修正。財政部粗估,約有540萬戶可望受惠。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勞工、軍公教、警察等受薪階級民眾,申報所得稅時,均採
收入總額減掉免稅額、特別扣除額等細項後,以不同稅率計算所得稅,其中特別扣除額中
,佔多數民眾收入最大宗的薪資所得(包含工資、津貼、獎與紅利等),依法每人只能「
定額」減除12萬8千元;但對醫師、律師等職業,考量其收入來源不是薪資所得,因此可
採「執行業務所得」方式申報,且可扣除執行業務所花的成本,採實報實銷方式扣除。
應2年內檢討修法
大法官認為,受薪階級的薪資所得若須付出「必要費用」,且此費用加起來超過12萬8千
元,依租稅公平原則,只要民眾能列舉出必要支出,都應比照「執行業務所得」減除後申
報,因此作出釋字第745號解釋,宣告《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4款及第2款、同
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2規定違憲,財政部應在2年內檢討修正。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解釋,《所得稅法》規定年度「薪資所得」超過12萬8千元者,可「
定額」扣除12萬8千元、低於12萬8千元者,可全部扣除,以上規定未違憲;但薪水族為掙
錢所付出的「必要費用」,若超過12萬8千元時,相關規定未准許以列舉方式申報扣除,
因此宣告違憲。
認違租稅公平原則
這件釋憲案起因是藝人林若亞申報2005年所得稅時,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成本扣除後
申報所得稅,但遭國稅局打槍。林若亞不服,向桃園地院提出訴訟,法官錢建榮認為《所
得稅法》相關條文有爭議,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名模林志玲也曾因相同爭議聲請釋憲,
但遭決議不受理。
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王碧芳舉例,如果大學教授教書一年賺120萬元,但他為準備教材花20
萬元買書,若120萬元被認定是執行業務所得,買書的20萬元即可扣除;但若視為薪資所
得,只能扣除12萬8千元,這就是大法官認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宣告違憲的主因。
估影響百億元稅收
錢建榮法官得知釋憲結果說:「很滿意!表示大法官們也很關注租稅須公平,對受薪階級
是好事。」藝人林若亞昨透過經紀人表示:「我很開心,感謝大法官跟法院作出公正明智
的判決。」名模林志玲也透過工作室表示:「模特兒行業處在一個很模糊地帶,感謝台灣
司法對我們有更多的理解及認可,讓我們不會搖擺於執行業務或是薪資所得間,讓我們找
到自己的定位,可專心工作。」
根據財政部最近一次所得稅繳納統計,約有540萬戶薪資所得申報者,未來報稅可望受惠
,此外2014年薪資所得總繳稅金1760億元,佔整體所得稅應繳稅額3830億元的4成6,財政
部估算,即便將來依解釋文修法調整稅制,以每戶少繳2000元計算,國庫稅收影響約108
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受薪階級未來如何列舉成本支出,將參考國外作法後修法尋找執
行空間。
在職進修有望扣抵
不具名的會計師表示,受薪階級未來在職進修費用、證照費、治裝費、為工作所需的通訊
費、加油費等支出,都可能是所得稅扣抵的重要項目。
網友對此議論紛紛,有人肯定:「上班的交通費應可算入,讚啦!」另有網友認為:「又
一個幫有錢人減稅的制度。」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你以為政府吃素的?檢討完稅會變
更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a9Yo5h
5.備註: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6-02-09 10:34:00
沒肥宅的事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7-02-09 10:35:00
以後每年換車 都不用繳稅囉
作者: induMico (硬嘟麥可)   2017-02-09 10:36:00
這裡都沒繳稅的學生拉
作者: DrBear (老熊)   2017-02-09 10:36:00
明星狂買衣服鞋子買包都可以當成本扣掉囉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7-02-09 10:36:00
原來自行開業的律師、醫師還有這點可賺
作者: holymoon99 (阿克西斯教徒099)   2017-02-09 10:37:00
不過治裝費 通訊費 加油費怎麼確認是"上班"花的咧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7-02-09 10:37:00
買車上班算嗎
作者: lml99 ( )   2017-02-09 10:37:00
藝人爽翻了買奢侈品還能扣稅哈哈
作者: ed123123 (ed123123)   2017-02-09 10:38:00
軍公教
作者: JerryLian (我在螢幕的後面)   2017-02-09 10:40:00
本來就該如此 一年薪資只能扣12萬事三小推論出來的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2-09 10:40:00
茶魚買保險套都可以報稅~賺翻啦
作者: terry66 (999)   2017-02-09 10:48:00
這是要怎麼列舉啦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7-02-09 10:48:00
業務送媒體是不是也能抵稅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7-02-09 10:52:00
買甚麼都推給上班必須大家都不用繳稅了
作者: ecidu (梧桐雨)   2017-02-09 10:52:00
爽爽der
作者: f124 (....)   2017-02-09 10:53:00
去死 爛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7-02-09 11:07:00
藝人可以大買名牌包 然後去上節目嘴砲一下 就變成工作支出 就可以扣稅囉
作者: tku9527 (謝謝你9527)   2017-02-09 11:09:00
哇 好多可以扣耶!台灣會更快倒~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17-02-09 11:20:00
當列舉扣除額是屁? 個人預測這是準備加稅的信號燈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2-09 11:23:00
為了上班買皮鞋西裝,這肯定的吧,沒上班根本不會想買西裝啊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7-02-09 11:23:00
買名牌包 衣服都能扣,哈哈哈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2-09 11:30:00
沒能力找專業扣稅的就多繳一點的概念嗎? 也蠻合理的 專業有價
作者: saisai60 (勒勒)   2017-02-09 11:46:00
德政一波波
作者: NewPassat (新手爸爸蠶豆酥)   2017-02-09 11:53:00
一般上班族都是薪資所得沒得列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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