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
倫敦的街頭上有一副很奇異的景象
有一個人在街頭上搖著紅旗
引導後面一個發出轟鳴聲的交通工具
這個新興的交通工具叫做汽車
當時的汽車是一個很不穩定的機器
而且相對於馬車來說也不太安全
英國為此設立了一個法規,叫做<<紅旗法案>>
這個法律的規定是這樣:
1. 汽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英里/hr
2. 經過城鎮時速度得降至2英里/hr
3. 每一輛汽車上最少要有3個駕駛者
4. 其中一個人必須步行在車前50m外利用手上的紅旗替汽車開道
這在當時的英國街頭上的確解決了不少爭端
當時英國鄉民的理論是
汽車不能有特權去違法!
汽車也是車,馬車也是車
汽車就乖乖的照馬車的規定走很難嗎?
馬車就沒這問題,你汽車幹嘛就要挑戰這些規定!
要找出反對進一步開放汽車的理由很多:
1. 汽車冒出黑煙不優雅影響市容
2. 汽車很吵造成噪音問題
3. 汽車容易拋錨造成交通擁塞
4. 汽車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5. 汽車哪裡是甚麼新產業!明明就可以用馬車的!
好吧,英國汽車業者只好乖乖照著這個法令走
結果是甚麼?
英國身為工業革命最老牌的國家
但是英國汽車業不會去研究怎麼跑得更快的車
因為政府規定不行
英國汽車業也沒辦法造出更多的車
因為汽車在這規定下難以跟馬車競爭
後來德國人Karl Friedrich Benz率先設計出世界第一台內燃機汽車
開啟了德國汽車王朝
而當時的英國還在忙著跟馬車奮鬥...
人們從歷史學到最重要的教訓,就是人類無法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教訓。
Men do not learn much from the lessons of history and that is
the most important of all the lessons of history.
Aldous Hux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