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救國團總部占黃金地段志清大樓 今判應還

作者: semih (Sayginer)   2017-02-10 11:14:04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70534 自由時報
救國團總部占黃金地段志清大樓 今判應還國家
2017-02-10 11:0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黃金地段松江路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房產,
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但長期遭救國團占用,七年前國有財產署興訟索討此國有地,最高
法院今判決救國團無權占用志清大樓1至5樓、地下1、2樓共6900平方公尺(2087坪)樓地
板面積,應返還國有土地,還須回溯從100年8月5日起,按月給付租金76萬7029元至返還
房產為止,至今天為止應支付5138萬元,全案確定。
救國團總部目前使用志清大樓的三至五樓,一、二樓則由救國團等三家公司一起使用,中
央社使用六至八樓,榮工公司使用九至十四樓,本案國有財產署訴訟標的是一至五樓、地
下室一、二樓由救國團占用的部份。由於該棟大樓位處捷運站旁,附近各大金融機構、證
券商林立,土地價值不斐,屬北市黃金路段之一。
國有財產署主張,政府擁有志清大樓土地將近6成使用權,救國團無權占用志清大樓1至5
樓、地下1、2樓共6900平方公尺(2087坪),訴請返還房地,並追討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
利每月97萬元。
台北地院認定救國團擁有志清大樓近3成所有權,判國產署敗訴;北院根據教育部89年答
詢內容、行政院81年專函,認定志清大樓68年由救國團、中央社出地,與榮工合建而成,
三方協議依持分比率管理、使用,迄今仍有效,故救國團有合法分管約定的使用權源,非
無權占有,判國產署敗訴。
但高院認為,救國團在41年10月31日成立後,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58年12月23日解除雙
方隸屬關係,後來教育部將本案志清大樓無償提供救國團使用,雙方成立借賃契約,因年
代久遠,已無法查證當初有無訂立使用期限,現在國有財產署提告要求返還志清大樓,救
國團提不出合法使用權利的證明資料,即屬無權佔用,應將大樓返還國產署。
救國團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採信高院判決見解無誤,今駁回救國團上訴案確定

備註:台北地院真是好棒棒,當初還判國產署敗訴.
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2016-02-10 11:14:00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6-02-10 11:14:00
還錢啊kmt!
作者: tetsuya0310 (哲也太郎)   2017-02-10 11:15:00
台中的也要還了XD
作者: joe00477 (Jimi)   2017-02-10 11:15:00
政治迫害
作者: spartaucs896 (夢醒十分)   2017-02-10 11:16:00
還給國家怎麼會是政治迫害
作者: taiwan81903 (小馬)   2017-02-10 11:16:00
爽啦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7-02-10 11:16:00
台北地院9.2不意外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17-02-10 11:16:00
作者: oftisa (oo)   2017-02-10 11:16:00
侵佔只要付租金? 那我去搶劫被抓到也可以只付租金嗎?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7-02-10 11:19:00
我家旁邊的民眾服務社也判回歸國稅局,現在已經沒佔用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7-02-10 11:20:00
返還加賠佔用期間的租金有啥問題,難道過去佔用的就免費了?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7-02-10 11:20:00
最高法院判例,以後開始討地討房了。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7-02-10 11:22:00
七年前都判決救國團無權了...
作者: lsjh (lsjh)   2017-02-10 11:23:00
無限支持DPP大力為國取回被濫用的資產 讚讚讚
作者: Lissle (Lissle)   2017-02-10 11:23:00
民事訴訟只訴求返還不動產、給付租金。但可告刑事侵佔嗎?告成了,救國團的誰要去坐牢?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灣人)   2017-02-10 11:24:00
台北地院根本是 呵呵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7-02-10 11:33:00
他媽的快還錢還地啊
作者: Gilardino (吉拉)   2017-02-10 11:34:00
侵佔國有地,台灣法律一律最高只追五年的不當得利
作者: luckyleaf (******************)   2017-02-10 11:39:00
推! 還錢還地
作者: fg008kimo (大安海瑟威)   2017-02-10 11:41:00
9.2:政治迫害
作者: G888888   2017-02-10 11:52:00
終於贏一次了
作者: k66699a (班尼迪克蛋)   2017-02-10 11:52:00
看看運動中心就賺爽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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