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kramses ()》之銘言:
: 爭點1.Uber的性質是甚麼?
: 公路法中關於運輸業、計程車的定義部份:
: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指以汽車或電車經營客、貨運輸而受報酬之事業。
: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指以計程車經營客運服務而受報酬之事業。
: 計程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
uber司機是不是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
是的話,這些司機做的工作就是屬於計程車客運業營業範疇
uber的營收是不是靠這些uber司機營收抽取報酬為收入?
是的話,uber就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當然,你會說,可是uber司機開的不是計程車啊
這是因為他們違反規定,沒將車子依照計程車規定處理
但是不能因為使用的車輛沒使用符合規定的車子,就認定不是做這行
這就像,做吃的廠商不能因為自己違規使用地溝油做吃的,
就告訴大家,因為我使用不合規定的材料,所以不能用食品相關法令要求我一樣
這也是為什麼就算uber司機取得職業駕照,還是會被取締,
因為只要他們從事的工作性質是屬於計程車客運業,
就得遵守「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中,第91條~第96-10條
有多少不符合就自己去查吧
: 重點是法規如何定義,而車行既已自己登記為運輸業,也只能說車行是運輸業,
: 不能說車行跟Uber有多像,所以Uber也是運輸業。
其實你邏輯錯誤,不是因為車行自己登記為運輸業,他們才成為運輸業
而是因為他們從事的生意是運輸業,所以必須登記為運輸業
也就是,你做哪一種性質的工作,就決定了該登記為哪一種
當然新領域工作會出現,不過,在法令沒有修改完之前,還是應該遵守舊規定
這就是為什麼要修法完之後,才可以放一例一休,
而不是認為該放,不管法令有沒有改,就強迫大家這樣做
惡法亦法,也要遵守,就是法治社會最基本的
: 綜合以上說的,Uber對我來說不是運輸業,
前面如果都有錯誤,後面內容也沒什麼好說
誠如閣下所說,重點是法規如何定義,不是您認為不是就不是
若是您認為自己論點無誤,建議您可以去信uber,將您的見解提供給他們,請他們申訴
我想uber會很感謝您幫他們解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