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Uber 高雄 - Uber 司機們 6 點聲明

作者: ecejc (jc)   2017-02-10 22:47:33
※ 引述《arthurwang (莫言)》之銘言:
: ※ 引述《dkramses ()》之銘言:
: uber司機是不是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
: 是的話,這些司機做的工作就是屬於計程車客運業營業範疇
: uber的營收是不是靠這些uber司機營收抽取報酬為收入?
: 是的話,uber就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 當然,你會說,可是uber司機開的不是計程車啊
: 這是因為他們違反規定,沒將車子依照計程車規定處理
: 但是不能因為使用的車輛沒使用符合規定的車子,就認定不是做這行
: 這就像,做吃的廠商不能因為自己違規使用地溝油做吃的,
: 就告訴大家,因為我使用不合規定的材料,所以不能用食品相關法令要求我一樣
: 這也是為什麼就算uber司機取得職業駕照,還是會被取締,
: 因為只要他們從事的工作性質是屬於計程車客運業,
: 就得遵守「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中,第91條~第96-10條
: 有多少不符合就自己去查吧
怎麼又開始討論產業定義的問題
在你的定義裡
Google 旗下的 Play Movie 算不算影帶出租業?
如果算 請問 Play Movie 有沒有照「影帶出租業」的規定走
如果不算 請問不算的理由
該不會只是因為他不是用 VHS DVD 為媒介販售影片?
同理也可將問題放在 Netflix Spotify 等境外電商
我有更多的分析內容可見之前的文章
#1OcmOrov
如果今天只有一兩家境外電商沒有根據其服務內容
去註冊成其對應的產業
那我們說為什麼只抓我 那的確是很像在牽拖
但如果今天是絕大部份電商都沒有根據其服務內容
去註冊成其對應的產業
那我們說為什麼只抓我 就要好好想想看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一個絕大部份的居民都會去闖的紅燈
有兩種狀況
一個是原本就沒人在管紅燈
一個是紅燈的設置點有問題
如果是第一個狀況
那代表現在政府要開始對所有沒繳稅的境外電商開罰了
那麼應該不會只有 Uber 會被罰巨款
更有錢的 Google 和 Netflix 也會被罰對應的金額才對
如果是第二個狀況
那代表要紅燈的設置點需要檢討
對應到現實狀況就是法令
第一種狀況沒出現
第二個狀況又不承認
真難為
: : 重點是法規如何定義,而車行既已自己登記為運輸業,也只能說車行是運輸業,
: : 不能說車行跟Uber有多像,所以Uber也是運輸業。
: 其實你邏輯錯誤,不是因為車行自己登記為運輸業,他們才成為運輸業
: 而是因為他們從事的生意是運輸業,所以必須登記為運輸業
: 也就是,你做哪一種性質的工作,就決定了該登記為哪一種
: 當然新領域工作會出現,不過,在法令沒有修改完之前,還是應該遵守舊規定
: 這就是為什麼要修法完之後,才可以放一例一休,
: 而不是認為該放,不管法令有沒有改,就強迫大家這樣做
: 惡法亦法,也要遵守,就是法治社會最基本的
: : 綜合以上說的,Uber對我來說不是運輸業,
: 前面如果都有錯誤,後面內容也沒什麼好說
: 誠如閣下所說,重點是法規如何定義,不是您認為不是就不是
: 若是您認為自己論點無誤,建議您可以去信uber,將您的見解提供給他們,請他們申訴
: 我想uber會很感謝您幫他們解套的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2-10 22:54:00
又是被警察抓闖紅燈,凹說其他人也違規
作者: ecejc (jc)   2017-02-10 22:57:00
樓上 題目己經變型了 你用同樣的公式回答是會錯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2-10 23:01:00
因為你說的其他都不是特許行業你應該講跨境經營密醫的電商會不會被罰到倒你自己論述也變來變去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2-10 23:20:00
唯一不變的是你崩潰的心,跟亂扯的邏輯呀
作者: nochoice (阿梅)   2017-02-10 23:37:00
uber確實是境外交易,信用卡每筆都有境外手續費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7-02-10 23:42:00
搞不清楚狀況還好意思拿Netflix來舉例,笑死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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