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lair (公正客觀的中肯伯)》之銘言:
: 8+9幾乎都找國中生甚至小學生下手,亂槍打鳥約出去,不從就強暴甚至殺害
: 你說這次這個女的20幾歲啊,所以你看她才交一個月就發現了,就要分手了,結果你看,
: 不從就殺了,這就是8+9(換言之如果是小朋友可能真的傻傻跟著走下去,以後挺著大肚
: 子賣檳榔,最後長大了懂事了才因為家暴離婚,這種很多)
: 所以你還以為8+9真的很會嗎?不就是戀童癖+強暴犯的集合體而已,你還以為有多神?
只就蘋果刊的時間條來看
12/31 FB上認識
1/2 開始同居
1月底分手
女生在傳播公司工作
怎麼說..一個蘿蔔一個坑吧
以你的生活環境,你真的認識類似的女生,能不能來往也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