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母親重男輕女要她放棄繼承!呂秋遠:就簽吧

作者: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17-02-11 11:26:59
「律師,我爸爸已經過世,媽媽最近病重,平常都是我在照顧她。但是她最近提出一個要求
,要我承諾拋棄繼承。她的意思是,女孩子不可以繼承家裡的不動產,她會另外給我一百萬
元,然後我當場寫下拋棄繼承的承諾。我可以不要她的任何財產,但是我覺得她這麼做讓我
很傷心,因為弟弟從來就沒有關心過媽媽的病情,我知道你說過,『朕沒給的,你不能要』
,但是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應該要怎麼辦?」
這位水水,關於繼承的事情,我們確實要尊重老人家的意願。
如果老人家想要給誰,那是她的自由。可是,哥講的不是錢,哥講的是感覺。她要你拋棄
繼承,這就讓我很不開心了,關於她的個人財產,她當然可以事先贈與給你弟弟,但是當這
些財產變遺產,她還想管這麼多,這也未免管太多。我的意思是,如果她真的想要自由處分
自己的財產,那就現在贈與給你弟弟,你這時候不應該有意見,畢竟她開心就好,反正後果
自己承擔。但是有些人,就是很不負責任的,在生前不敢處理,卻是把身後事通通交給在世
的人到法院爭執。所以,我給你的建議是這樣:你就同意母親,現在簽署拋棄繼承的書面同
意書。為什麼?因為生前拋棄繼承無效。「那一百萬呢?」「本宮就收下了。」你可以理解
嗎?一個人還沒死之前,沒有蓋棺論定,法律是不容許繼承人拋棄繼承的。所以你可以大方
的簽署,表示你對於母親的一片赤膽忠心,讓她可以安心養病,而且不會對你有任何怨恨,
覺得你是孝女。最重要的是,她就不會在生前把財產贈與給你弟弟了,因為你已經拋棄繼承
。但是,這是無效的。所以一旦母親不幸含笑九泉,你是可以大方的跟弟弟說,這一半是我
的,我可以考慮送給你,也可以不給你,現在總算輪到你說,本宮沒給的,你不能要。這個
爽度,其實是很高的。然後,這位水水,你希望我公開的把這件事情提供當作警世小故事,
我相信會有很多人感謝你的,祝福你。最後我得說,遺產這種事,不要搞什麼男女不平等,
當你老去,照顧你的人,大部分都是你女兒,許多兒子或許會叫媳婦幫忙,只有一部分會自
己親自照顧,也就是說,真正照顧你的人,不見得是那個兒子。你的財產,辛苦一輩子,是
用來讓自己快活,不是用來變成遺產以後,讓兒女去訴訟的。還沒死就叫女兒拋棄繼承,這
更是晚年的忌諱,不要詛咒自己是比較好的。
母親重男輕女要她放棄繼承!呂秋遠:就簽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210/1053148/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2-11 11:27:00
排版
作者: ppptttqaz   2017-02-11 11:28:00
dcard?
作者: kenet2 (如釋重負~~~~)   2017-02-11 11:28:00
這招真的很強啊~
作者: calvin00300   2017-02-11 11:28:00
超爽der 可以拿一百萬又可以分不動產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2-11 11:28:00
贈與給兒子,女兒分毛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7-02-11 11:29:00
哈哈老人家很喜歡叫人簽一些沒有法律效力的東西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7-02-11 11:29:00
原來有這招
作者: teddy72 ( )   2017-02-11 11:30:00
長知識了
作者: zxciop741 (頭比啞鈴硬)   2017-02-11 11:30:00
是沒錯啊 幹嘛不先贈與給兒子?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2-11 11:30:00
老人的錢想給誰就給誰
作者: cp296633 (Joey)   2017-02-11 11:32:00
直接立遺屬超過特留分的讓妳拿不到就好 傻傻的
作者: wbreeze (wbreeze)   2017-02-11 11:32:00
長知識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2-11 11:33:00
100萬會有不當得利的問題吧
作者: judogirl (想不出來)   2017-02-11 11:33:00
這招不錯
作者: just206 (喇吧道)   2017-02-11 11:34:00
法律是給董法的人玩的
作者: alkahest (==â•­(′▽`)╯==)   2017-02-11 11:34:00
XDDDD
作者: love1987817   2017-02-11 11:35:00
實用篇
作者: alkahest (==â•­(′▽`)╯==)   2017-02-11 11:35:00
因為怕先贈與給兒子就沒人照顧她了吧
作者: foolsmate ((我是小芭!))   2017-02-11 11:35:00
長知識了=w=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7-02-11 11:35:00
寫遺囑啊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7-02-11 11:36:00
不當得利也要給予人請求啊, 給予人都死了沒問題
作者: h8565656p (Ting)   2017-02-11 11:37:00
不要,給我阿
作者: JudgmentLin (奶油馬搜)   2017-02-11 11:37:00
我大你一百萬
作者: ericsyyang (小唯)   2017-02-11 11:38:00
朕不給的,你不能要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02-11 11:38:00
呂秋遠的話可信度先扣50趴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2-11 11:38:00
果然是律師 賊賊的
作者: chrisjeremy (Yomi)   2017-02-11 11:41:00
哦!長知識了!實用XD
作者: batsukirei (凱特)   2017-02-11 11:42:00
實用文
作者: Dialysis (           )   2017-02-11 11:42:00
母親給女兒100萬,不是免稅嗎? 哪有不當得利?
作者: kobe30418 (謝小笨)   2017-02-11 11:43:00
沒教完 要壓時間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2-11 11:46:00
女兒放棄繼承,母親才有贈與的意思但放棄繼承無效,那贈與也就不成立
作者: outsmart33 (戲言見習生)   2017-02-11 11:47:00
XDDD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2-11 11:47:00
跟稅無關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2-11 11:47:00
哈哈,學到一招了
作者: hicjgogogo (CJ)   2017-02-11 11:48:00
生前過戶稅金比死後稅高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2-11 11:50:00
因太早贈與,手上沒錢不安心啊,多的是把老人錢挖光就不見了<放棄繼承無效,那贈與也就不成立>前提是要打很久的官司吧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7-02-11 11:52:00
推CD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2-11 11:52:00
錢先到手的還是有優勢啊 等那兒子來打官司贏了再說啊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2-11 11:52:00
作者: mofe (摸肥)   2017-02-11 11:52:00
實用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7-02-11 11:53:00
上了一課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7-02-11 11:55:00
女森沒爭產是因為不想跟兄弟撕破臉打官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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