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媽思想一樣,從我還不知道「財產」這單字時
就開始灌輸我,女人出生就是外人(別人的),沒有繼承財產(動產、不動產)的權利
我阿公去世,五個姑姑回來奔喪,主要目的是要她們簽放棄繼承。
然後買公寓給他兒子當包租公,把祖厝、部分土地過給他兒子。
嗆我:這不是妳家了,因為房子已經過給妳哥,沒有妳房間,
就算嫁不出去也要滾出去。
最近還一直重複,要我趕快出去,未來不要拖累我哥之類。
我:.....
她過動產、不動產給兒子時,嗆我,我們老了要靠妳哥啊,不然妳甘會照顧我們?
但,現在我爸出意外,我已經在醫院顧一個月了,我媽好像忘記她嗆過我什麼了。
還要我不要去外面工作,乾脆每月兩萬給我哥請當看護和女傭,
照顧我爸外兼做家事打雜種田有的沒有的。
我:.....
我目前名下財產,一台十幾年的機車,幾乎無存款,
認真想想,現在不趕快存錢,我以後大概要流浪街頭...
至於原文中的一百萬??靠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