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igo: 鄉民:咦?不是說本刑三年以下的不會被查IP嗎?
應該不是PTT給的。
去年在台南板,因為某篇關於雞排店的文章裡,大家都在罵雞排店
,我亂入推文「垃圾」兩字。
後來雞排店帳號揚言要開告板友,果真告了幾位板友。
我去警局作筆錄時,員警說這案子查很久,因為批踢踢堅持不給IP
位置,他們用了很多方法才查到我。從8月22日偵辦到12月31日才
傳我作筆錄。
2月9日我去開偵查庭,還有另二位被告同時出庭,問話的檢事官是
個妹妹。
另一位被告推文「太妹女兒,婊兄弟們的聚會」也被告妨害名譽
,檢事官看到這推文笑得臉都紅了。
不過原告沒來就是了,似乎是告爽的?我後來問檢事官,若原告
一直不出庭?檢事官臉色鐵青說:「我們一定會要他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