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覬覦前同事女友 百公斤胖男硬上女房仲
體重112公斤的廖姓男子覬覦前同事女友小舒,竟一人分飾兩角,騙出小舒,趁機性侵她
。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廖男4年10月徒刑,可上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廖男前年和昔日同事聚餐,發現前同事的女友
小舒頗具姿色且身材姣好,色心大起。他得知小舒從事房仲業,假裝是某知名房仲公司女
業務員,傳簡訊給她,說要介紹億萬富翁買房。赴約後,小舒發現對方是廖男,廖男把車
開到新竹縣橫山鄉、芎林鄉,假裝要看房子,在車上伸狼爪。
事後廖男不斷傳簡訊騷擾小舒,再度約她,載她到摩鐵,177公分、112公斤的廖男憑藉體
型優勢,壓制身高153公分、體重52公斤的小舒,強吻小舒胸部,脫掉她衣服,以手指性
侵。庭訊時,廖男承認猥褻小舒,一、二審皆認為廖男為逞獸慾,造成對方身心難以抹滅
傷痛,惡性重大,判處4年10月徒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12/105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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