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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0.1公噸男 硬上50公斤女房仲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體重112公斤的廖姓男子垂涎前同事女友小舒(化名)姿色,
竟一人分飾兩角,假扮女房仲和億萬富翁騙出小舒,趁機性侵和猥褻,高等法院依強制性
交等罪,重判廖男4年10月徒刑,還可上訴。
1人分飾2角 約出看房子
判決指出,廖男前年和昔日同事聚餐,發現前同事的女友小舒頗具姿色且身材凹凸有致,
遂色心大起,得知小舒從事房仲業,且房仲業不景氣、小舒又業績不佳後,設法取得小舒
手機號碼,假裝是某知名房仲公司女業務員,傳簡訊給小舒,說要介紹億萬富翁買房子。
謊稱會給千萬元發票
當時還未滿22歲的小舒不知被設局,同年4月3日中午出門赴約後,發現對方是日前一同聚
餐的廖男,廖男把車開到新竹縣橫山鄉、芎林鄉,假裝要看房子,趁機在車上伸出狼爪,
想摸小舒胸部,小舒驚呼:「你怎麼可以這樣!」連忙拿包包擋在胸口,廖男竟警告要小
舒別反抗,不然要打電話給她的男朋友,「會讓小舒做出更多對不起男友的事」,猥褻得
逞後,廖男謊稱會給她一張「中了1000萬元的統一發票」。
簡訊騷擾 藉體型優勢性侵
事後廖男不斷傳簡訊騷擾小舒,以當面講清楚,還要給小舒錢為由,再度約出小舒,開車
載她到摩鐵後,177公分、逾100公斤的廖男憑藉體型優勢,壓制身高只有153公分、體重5
2公斤的小舒,他先強吻小舒胸部,再脫掉她的衣服,以手指性侵。
庭訊時,曾從事汽車烤漆業的廖男承認猥褻和指姦小舒,一、二審皆認為廖男為逞獸慾性
侵和猥褻小舒,造成對方身心難以抹滅傷痛,破壞社會善良風氣,惡性重大,判處4年10
月徒刑。
高等法院重判廖男4年10月徒刑。(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