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分手控性侵...女調查官反挨告侵占 還要賠前男友503萬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13/865535.htm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調查官林彥慧2006年時與貿易公司少東許逸宏交往,1年後雙方翻臉
,林女指控遭性侵、恐嚇,許男則反控對方A錢。性侵部分許男雖然獲不起訴,恐嚇部分
則被判緩刑,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認定林女利用提、匯款的機會侵占,判須賠償503萬元
。對此,林女已經提出上訴至高院,全案將在3月7日進行宣判。
畢業於台大政治系、東吳法律研究所的林彥慧(36歲),2011年時還以第3名的優異成績
於第47期調查班結業,2006年時經親友介紹與貿易公司少東許逸宏陷入熱戀,但2人交往1
年就撕破臉,她事後指控對方用簡訊恐嚇還毆打、性侵。
檢方偵查發現林女雖然指控遭性侵,但從相關證據看來並沒有被強迫的跡象,因此將許男
不起訴,至於恐嚇的部分則被法院判處緩刑2年。由於交往期間許男曾多次將存摺、印章
等物品交給林女處理資金,發現帳目遭更改才會氣得動粗,事後也反控對方涉嫌侵占503
萬元。
林女辯稱,許男當時常向她借錢說要包牌簽樂透,或是繳交信用卡費用,一審因事證不足
獲判無罪,但上訴後卻查出她當時竟然買進200多萬元的股票,由於當時她仍在學,難以
想像僅靠打工及家教所得可以獲得拜萬資金。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林女
利用委託提、匯款的機會侵占應如數賠償,因此判賠503萬元。
林女始終否認涉嫌侵占,對於民事求償部分也已上訴至高院,預計將在3月7日針對本案進
行宣判。